【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4月18日讯】4月1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当天对杨福作出公开宣判,法院指控,2001年至2020年,杨福林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任师党委书记、师长,图木舒克市委书记,兵团副司令员,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49万余元。
公开资料显示,杨福林1957年10月出生,回族,甘肃武都人,曾长期在新疆兵团任职,2013年8月,杨福林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4月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2017年4月被免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职务,2021年7月被查。
新疆兵团组建于1954年,是中共现存的最后一个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军、政、企合一”的特殊组织,犹如“独立王国”,属省(部)级单位,受中共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的双重领导。兵团现有14个师、174个农牧团场。
杨福林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因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据明慧网报导,中共1999年7月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新疆各地的法轮功学员被判刑、判多少年,层层上报,最终都报到新疆兵团政法委,由政法委审完后,再通知当地法院判刑,各地法院实际都听兵团政法委的指令。
杨福林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任新疆兵团政法委书记期间,赵淑媛、白云、白万珍、孔秋阁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4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骚扰、强制送入洗脑班迫害。
(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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