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局长开车打电话碾死4岁童 未被起诉引质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9月02日讯】中共官员的特权几乎无处不在。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一名局长在小区内开车打电话,碾死4岁幼童,引发网民怒火。但官方还是以“罪行轻微”为由不予起诉。

近日“局长开车打电话,碾死4岁男童”的话题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据大陆媒体报导,2022年7月2日上午,安义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张江疆在该县商业大厦宿舍小区大门内开车,撞上在小区通道上骑儿童三轮车的4岁男童刘某某,刘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多名知情人士透露,张江疆在大门过道内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结果将孩子卷到车轮下。案发后众人将汽车拦住,并合力擡起汽车,才将孩子救出来送往医院。

经安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张江疆负事故全部责任。

大陆媒体报导,案发后,警方以张江疆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但今年3月,当地检察院已对张江疆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检察院认为,张江疆“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认罪认罚”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报导还说,张江疆已被免去安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据称事后死者家属获得保险公司8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张江疆个人也赔偿死者家属110万元,“获得了死去男童家属的谅解”。

大陆某高校法学院教师王青(化名)对新唐人分析指出,按照中共现行刑法规定,该案以“交通肇事罪”立案定性不准确,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青说,客观上,该案发生在封闭小区铁门内,小区内的通道,并不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自由通行,不具有公共属性,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因此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在主观上,“交通肇事罪”没有要求主观过错,只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案中,张江疆作为一名驾驶员,明知道在封闭的住宅小区内驾驶车辆时接打电话具有较高危险性,他仍采取放任而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最终致车辆碾压被害人致死,存在重大的主观过失。

所以,张江疆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方决定不起诉张江疆,也在大陆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

一些网民接力转发博文,向中共最高法和最高检察院的官方微博叫阵:“如果国内同等案件均是不起诉,那就无可争议,如果给这位局长情况基本相同的被起诉定罪,那么,肇事者身为国家干部被不起诉,那就要给一个合理的说法,不然难以服众。”

有网民质问:“县里头的一个局长,屁大个官儿,都能这样?”另一名网民回答:“所以都想当官。”还有人回答:“强龙难压地头蛇,县城就这么大,官就这么几个,那可不是。”

有网民痛斥:“一条人命还显着轻微,轧死几个才算不轻微?”“古代是要以命抵命的”。

还有网民质疑:“一个局长的工资能拿出 100万吗?”一名网民回应:“100万对于他们来说算个屁啊!”

(责任编辑:周归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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