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音乐人举报刀郎剽窃 刀郎公司否认:已报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5日讯】近日,一位新疆女音乐人实名举报刀郎(本名罗林)涉嫌抄袭她的多个原创作品,以及多家新疆官媒对她进行威胁。对此,刀郎的经纪公司发布声明,称已向警方报案。

11月23和24日,这位署名“王金兰”的新疆音乐人在社交平台抖音账号上连发十多个视频。视频中,她手持身份证指控,刀郎及其团队涉嫌抄袭她的20多首原创作品,其中包括《2002年的第一场雪》、《西海情歌》、《披着羊皮的狼》等最经典的几首歌曲。

根据“王金兰”的描述,此前她曾创作《王金兰民歌日记》,刀郎的20多首作品就是从那里抄袭的,而且这个《民歌日记》中就有“刀郎”这个名字。此外,她还提供了很多手稿。

这名举报人还称,原《新疆都市报》总编董建生、娱乐记者侯辉(现《新疆日报》集团评论员)、编辑易光明(现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全搜索新闻网站编辑)等人参与了此事。

此外,举报人还指控董建生与扬子江路派出所以“警民共建单位”的名义剥夺了她的报警权利,举报人的原创作手稿也被抢夺。

举报人称,自己遭到排挤被迫“北漂”,直到13年后回到了新疆乌鲁木齐。但她与家人此时已受到董建生等人的威胁。

针对上述举报,刀郎的经纪公司成都啊呀啦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11月23日在抖音官方账号发布一则声明,称这位自称“王金兰”的女士,通过各短视频平台使用相关账号发布虚假信息,其发布的视频中捏造虚假事实,谎称“刀郎(罗林)与某人进行权钱交易”,并诬陷刀郎“剽窃她二十首原创作品”。

该声明还称:1、王金兰女士在相关账号发布的信息均是虚假信息,涉嫌侮辱诽谤刀郎先生。2、就王金兰女士在相关账号发布侵权信息的行为及内容,该司已经进行了证据取证。3、对于捏造虚假事实,侮辱诽谤刀郎先生的王金兰女士及账号持有人,该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会依法追究王金兰女士及账号持有人传播虚假信息及涉嫌侮辱诽谤刀郎先生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上述举报在大陆社交平台上引发争议。有网友相信“王金兰”的举报。有网友指认为其举报刀郎大概率是炒作,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为何这么多年过去,现在才举报”。也有人表示,真相只有一个,孰是孰非,静待水落石出。

署名“王金兰”的个人账号显示:王金兰又名何梵音,出生于乌鲁木齐,爱好有绘画、写作、旅游、原创音乐。其作品有《蓝房子》、《飘逝的蝴蝶》等系列作品,1992年开始创作。曾担任《新疆都市报》的记者,2003年开始发表北漂原创音乐作品,2013年返回新疆后,继续自己的文学艺术创作。

(责任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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