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7日讯】周二,中国银行前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连舸被指控受贿1.21亿元人民币。
通报称,刘连舸2010年到2023年间,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副董事长、行长、董事长等职务,受贿超1.21亿元人民币,违法发放贷款,共计33.2亿元。
法庭一审,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刘连舸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刘连舸去年二月被免职;三月辞去中国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随后被调查,十月被逮捕。今年四月,开庭受审。
官方通报还称其“道德败坏,家风不正”。陆媒爆料,刘连舸工作期间,经常晚上叫女性下属去办公室“谈心”。网络还盛传,他第四次结婚的对象是其儿子的前女友。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梅、池晓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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