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人遭跨省抓捕 控诉南宁警方以刑化债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2日讯】一名福建商人到广西南宁投资经商,与当地的合作方发生经济纠纷后,被南宁警方跨省抓捕,商人家属控诉南宁警方“远洋捕捞”“ 以刑化债”。一名法律人日前发文,讲述了这个案例的来龙去脉,呼吁防止警权滥用。

中国一名法律人日前在“中国观察”发表了一篇题为《法律圈2024年度流行语是不是:以刑化债远洋捕捞》的文章,讲述了一位福建商人在广西投资数年后,因与当地的合作方发生经济纠纷,竟遭南宁警方跨省抓捕的遭遇。但这篇文章发表后不久即遭删除。

根据文章所述,在广西投资经商的福建商人严国才,今年11月8日遭广西南宁警方以“涉嫌诈骗”的罪名从福建漳州抓走后,他的家人在互联网上公开控诉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刑侦大队“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充当失信被执行人打手”,与当地公司老板潘某贵串通诬告严国才,涉嫌“远洋捕捞” “以刑化债”。

家属控诉信局部内容。(网页截图)

据严国才家属回忆,严国才2016年经人介绍与广西“盲人老板”潘某贵结识,其后两位老板就开始合作做生意。严国才的企业所经营生产“优质单板”,借助潘某贵在广西市场的“渠道优势”进行销售。初期双方合作愉快挣了钱,于是二人进一步加深合作,一起投资木业公司。

但合作三年后(2019年),双方开始在分红等事宜上发生分歧,最终合作关系破裂。严国才为了收回自己先前投入的投资款而诉诸法律,双方对簿公堂。2022年至2023年期间的4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涉案的木业公司应向严国才的公司支付供货款,而潘某贵对此债务应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并判令潘某贵退回严国才的投资款,总计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但潘某贵对上述判决不服,拒不执行,因此被法院下了强制执行令。

其后,潘某贵向武鸣区警方报案,坚称自己名下的木业公司曾开具5张汇票,价值200多万元,用于支付严国才公司的货款,但严国才不承认有这部分付款,因此潘某贵控告严国才“诈骗”。武鸣警方随即宣布对此“立案侦查”。

严国才及其公司随后也向武鸣警方报案,控告潘某贵及其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但武鸣警方对于严国才方面的报案决定“不予立案”。

严国才认为,潘某贵在武鸣县提起“虚假民事诉讼”,串通当地公安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对自己以“诈骗”的 罪名进行刑事立案,就是为了帮助潘某贵及其代言的当地官员利益集团“以刑化债”,不执行前述民事判决。

为此,严国才向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进行了投诉,要求撤销相关的刑事立案,制止刑侦大队滥用公安职权的行为。不料,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把严的投诉材料转送给了被投诉的刑侦大队,并于2024年10月11日给严国才发送了一份《专门程序处理告知书》,称该局将“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换言之,南宁公安局武鸣分局决定,让被投诉的刑侦大队“自我调查”。

 

(网页截图)

其后,严国才于11月8日被武鸣公安以“涉嫌诈骗”的罪名从福建抓走,带到广西进行羁押。而武鸣区公安分局向严国才家属发送的《逮捕通知书》,落款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逮捕通知书落款“倒签”的情形,让严国才的家属对此案的程序合法性产生了质疑。

针对这起案件,发表上述文章的法律人在文中直言,“以刑化债”和“远洋捕捞”应该被列入2024年的年度流行语,因为这两个词的背后,有成千上万企业家的心酸和眼泪,以及千千万万法律人的担忧与愤怒。

文章最后呼吁南宁警方至广西警方能够重视这种情况,“严格排查有无‘以刑化债’问题”,并确保警权不被滥用。

文章写道:“作为司法机关,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子,背后更是有着许多职工的工作和家庭生计。”

(责任编辑:何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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