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晓军:阅读随想-中华之圣女林昭

【新唐人2011年7月8日讯】假如林昭活到今天,才79岁。哦,虚80了。

“‘平心而论,林昭那时的言论,实际上都是常识。’林昭的同学说。”

常识、常理、常情、常规……不就是普世价值观吗?共产主义,反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与起码法规;共产主义的信徒们,在全世界制造的冤狱与黑暗,远远超过了黑暗的中世纪。

世界终究会成立个法庭,审判共产主义。  

林昭,“结识了另一位右派,开始了一段遭到官方反对的恋情,在申请结婚未果后,男方被发配新疆劳改……”

林昭有过美好的爱情,党剥夺了她的婚姻权。

剥夺了也好。这样,林昭就更可以称得上圣女――中华之圣女。

“这些血书能够最终保留下来,并传递到胡杰手上,有赖于数位‘具有人性’的公安干警。至今,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有人告诉胡杰,他们中有人为此献出了生命。”

而更多的,却是没有人性的畜生,包括在今天的网路。杨特务就是其中之一,是他让李线人、把冉云飞送进了大牢。

历史,会拨开所有迷雾,让我们看到真实,也同样会惩罚他们。

“张元勋,是胡杰采访到的惟一一位见过狱中林昭的人。”

“她穿一件白色衬衣,很脏。外面披着夹的外套,也很破旧。手里抱着一个破布包。头发很长,最明显的是,三分之一的头发都白了。头上顶了一块手绢,上面是血写的字——冤!”

那时,她才34岁呵!党,卧草泥马!  

“1968年4月29日,她被枪决于上海龙华机场。第二天,一名警察到林昭家里,说了三句话:‘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的。林昭已在4月29日被枪决。家属要交5分钱子弹费。’”

36岁,人被冤杀了,家属还要交5分钱子弹费?仅凭这一点,毛泽东就不应该睡在纪念堂,而应该下地狱。  

“阴谋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罪”、“反革命罪”?

历史,惊人地相似――“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

林昭说:“我相信成千上万个鸡蛋去撞击,这顽石最终会被击碎的!”

错!无论多少个鸡蛋,也无法击碎顽石;但,顽石终究会被风化。而鸡蛋们的慷慨赴死,是中国唯一的希望!世界亦然。  

“人人要平等,自由,和睦,和蔼,不要这样咬人!”这不就是普世价值观吗?

可,我们每时每刻,都被狗特务盯着。这些狗特务,都很有钱,还都是外国籍(假洋鬼子),上天为什么不惩罚他们?为什么?没有道理的呵!

林昭(1932.12.26-1968.4.29),毛泽东(1893.12.26-1976.9.9)。

我不懂命理,但我觉得也许会有什么说道。  

多年以后,“北大的追悼会上,挽联:上联是‘?’,下联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北大’风云”。

不,横批是:北大无耻、时代无耻、党无耻之极!

注:本篇为《顾晓军,九月随想(三六)》

2011-4-30 于南京

文章来源: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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