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修法 陆生拟纳健保

【新唐人2012年10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1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来台就学的陆生纳入健保范围。草案将送立法院审议。

行政院长陈(冲)表示,条例的修正将来台就学的大陆学生比照外籍生及侨生,纳入全民健康保险的范围,展现政府人道关怀及对人权的重视,也创造友善的生活及学习环境,有助两岸青年交流往来。

为早日完成立法,陈(冲)请教育部、卫生署及陆委会积极争取立委支持,并请教育部等机关及早准备后续应配套完成的行政作业及法规,以利施行。

陆委会主任秘书张树棣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依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外来人口参加全民健康保险,以在台湾地区领有居留证明文件为要件。

他说,目前大陆地区学生是以“停留”身份在台就学,未符合全民健康保险法的投保资格;为使来就学的陆生,比照在台居留的侨、外生得加入全民健康保险,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行政院会通过的修正草案,将陆生来台就学期间的身份,由“停留”改为“居留”,并增列“撤销或废止许可事由”,只要陆生来台就学事由与时间终止,就可撤销居留身份。

此外,行政院副秘书长黄敏恭转述行政院长陈(冲)指示说,除修法将来台陆生纳入健保范围,对于有利两岸资金、人才流通等规定,陆委会也应研究弹性松绑,让两岸经济发展互利双赢。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