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市教师王颖等3人 遭非法庭审

【新唐人2014年11月4日讯】据《明慧网》10月31日报导,大陆内蒙古通辽市法轮功学员王颖女士,2014年7月26日在拜访朋友时,遭到通辽市科区公安分局警察的绑架,王颖自绑架后一直绝食反迫害。10月31日,内蒙古通辽市科区法院在通辽市看守所对王颖等3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

王颖遭酷刑折磨

今年7月26日,王颖在拜访法轮功学员周金鹏时,被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王波等当地警察绑架,11月3日,王颖已经整整绝食了100天,每天都承受着被恶警灌食的痛苦。


酷刑演示:背铐。(图片明慧网)

王颖绝食后身体非常虚弱,河西看守所恶警照样给她上刑,强制“背板”,即把双手绕到后背固定在木板上,双脚被戴上很重的脚镣子,根本就不能躺下睡觉,只能坐在地上。

出庭时,王颖是被两个恶警架着拖出来的,她的身体很虚弱,不能站立行走,还被手铐铐着,头上缠着白药布,绕几圈盘在头发上,一侧脸上粘着一块胶布,看不全她的整个面目。在开庭期间,王颖的手出现麻木,多次要求打开手铐,法官都置之不理。


酷刑演示:
死人床。(图片明慧网)

2001年5月,王颖在同修家中被绑架,后在通辽市科区公安局,她脱掉手铐走脱。一个月后再次被绑架、关押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7月末,王颖等5名法轮功学员对来监狱检查的所谓检查团高呼:“法轮大法好!”并要求立即释放。当天下午,在所长王力的指挥下,王颖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在“死人床”上。

王颖在“死人床”的第14天昏了过去,抢救过来后,恶警们还不给她松绑,继续将她绑“死人床”一天。就这样原本健康的身体被这些暴徒迫害的遍体鳞伤,近乎瘫痪。

40岁的王颖,原本是通辽实验小学教师。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15年中,王颖被迫失去工作,多次被非法抄家,7次被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劫持到通辽市洗脑班迫害。


酷刑演示:吊铐。(图片明慧网)

在非法关押期间,她遭受过种种的酷刑折磨,如戴“猪镣子”、绑死人床、吊铐、用棒子打、用两根高压电棍电、多人轮番殴打等精神和肉体摧残。

这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王颖的辩护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法轮功属于个人信仰,受宪法保护,要求法庭无罪释放王颖。

周金鹏曾被非法判刑七年

周金鹏、丁力砚在看守所三楼会议室开庭,他们出现在现场时,显得很憔悴、消瘦。

据悉,周金鹏的家人也为他请了律师。丁力砚由法院指派法律人员。

周金鹏,不到五十岁,原通辽发电总厂职工。2014年7月26日上午,周金鹏、丁力砚,还有去他家串门的王颖,在周金鹏新租的房屋中遭绑架,家中电脑、手机、大法书籍都被抄走,周金鹏新买不久的价值4000多元的电动车也被抢走。

周金鹏曾被非法判刑7年,流离失所3年。他两次被非法关押在通辽市河西看守所,累计时间达11个月,第二次被非法关押后,周金鹏被通辽科区法院判重刑7年,于2005年6月9日劫持到赤峰监狱,直到2011年9月2日才回到家中。

周金鹏被绑架后,绝食反迫害。

丁力砚被迫害致残

丁力砚,又名丁丽艳,原内蒙古通辽发电总厂职工。她曾多次被中共绑架,几乎被迫害致死。2002年,她被劫持在通辽市河西看守所期间,遭到“猪镣子”、“背板”等酷刑折磨,并被残忍灌食,被迫害致残两腿不能正常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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