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陕西交警转发批“土改”评论遭判刑

【新唐人2016年12月07日讯】观众朋友好欢迎收看中国禁闻

俄罗斯民众支持法轮功学员反迫害

12月3号、4号连续两天,俄罗斯法轮功学员在西伯利亚地区的伊尔库茨克、安加尔斯克、托姆斯克和乌兰乌德等多个城市,同时举办讲真相、反迫害活动,向当地居民讲述已经在中国持续了17年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报导,虽然当地冰天雪地、气温达零下20度左右,但是仍有不少行人在赶路的同时,驻足观看展板,签名支持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报导说,一位女士在听到中共活摘盗卖法轮功学员器官后,非常震惊,她说:“这是违背神的,会遭报应的。你们法轮功学员是好样的!和人们讲吧。要是我们当初揭露了共产党对俄罗斯民众的迫害,今天迫害在中国就不会发生了。我们和你们同在!”

陕西交警转发批“土改”评论 遭判刑

去年曾引起公众关注的“子洲交警”事件,目前再次引起关注。大陆媒体12月6号报导说,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交警大队官方微博“子洲交警”的管理员苗乐,因“怠忽职守罪”判刑一年,获准缓刑一年半。

去年6月30号,苗乐用“子洲交警”微博账号转发了一条抨击65年前中共“土改运动”的评论,内容是:“1950年6月30日,土地改革法公布实行。在全国废除地主阶段的土地拥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自此,一场谋财害命,杀人越货,制造仇恨的土地运动展开,摧毁了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美德,土改是中华传统道德崩溃的开始。”

因为微博言辞大胆激烈,网友迅速大量转发,引起官方注意,苗乐也因此获罪,在去年11月被判刑,因苗乐不服上诉,案件转到榆林中院再审,日前榆林中院终于做出裁定,维持原判。事件因此再次回到公众视野。

旅美维权律师滕彪评论说,这是典型的“因言获罪”案,面对言论和思想的挑战者,中共官方即使对体制内的人也一样痛下杀手。

编辑/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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