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废除“网络中立”规则:鼓励投资与创新

【新唐人2017年12月14日讯】周四,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投票表决,确定废除了奥巴马时代设立的“网络中立”规则。这一行动得到网络供应商,如AT&T、Verizon等大公司的支持。但也遭到一些民主党人的反对。而争议的核心是,此举是否会伤害到消费者的权益。

周四下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以3-2的表决结果,成功废除“网络中立”规则(Net Neutrality),并要求各州也废除相应规则。

这项规则2015年由奥巴马政府设立,目的是要避免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网络上封锁他们不喜欢的内容或者降低网速,也避免他们对特定的内容多收费。

律师南加大客座教授Michael Overing:“我们以Netflix(网飞)为例,假如你不能下载或观看一部影片,但你原本认为可以看到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你的网络提供商不许你看到它。”

这个例子如果反过来讲就是:如果某家网络服务提供商,改善了Netflix的连接质量和下载速度,那么这家提供商是否就可以因此向消费者多收费呢?在“网络中立”的规则下,这是不允许的。

简单来讲,这项规则就是把私营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当成了“公共设施”,一视同仁,谁也不要占谁的便宜。

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阿吉派(Ajit Pai):“这不是政府该做的事,介入互联网经济来挑选赢家和输者。我们应该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消费者决定谁占上风。”

联邦通信委员会委员Michael O’Rielly:“互联网运作不受“网络中立”规则制约的时间更长,没人能举出几个例子指出,此前没有这项规则时,互联网有什么相应的违规。”

反对者认为,“网络中立”规则要求繁多,多此一举,而且是政府越权行为。

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阿吉派(Ajit Pai):“是时候让互联网再次由工程师和创业者、消费者来推动,而不是律师、会计和官僚。”

白宫发言人莎拉•桑德斯:“川普政府支持联邦通信委员会决定,废除繁重的政府管制条令。”

此外,废除“网络中立”规则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它妨碍了相关企业的创新升级和投资。

不过,民主党人则对此表示抗议,纽约州总检察长史树德已经宣布,要发起多州诉讼,他认为这将使消费者面临网络涨价。但共和党人认为,让市场自由竞争才对消费者有利。

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阿吉派(Ajit Pai):“是时候我们一起行动,把更快更平价的互联网带给所有美国人。”

新唐人记者李大宇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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