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支联会副主席吁六四集会 遭重判15个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1月05日讯】香港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去年因发表文章呼吁市民参加六四集会,被法庭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重判入狱15个月。

邹幸彤上月还因被控“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一年,两案刑期有5个月同期执行,邹幸彤因此要入狱一年10个月。

综合媒体报导,香港当局去年以中共病毒疫情为由,反对支联会举行维园六四烛光晚会。邹幸彤去年在网上发表文章表示,会以个人名义到场,后遭警方以“涉嫌宣传未经批准集结”为由拘捕。

邹幸彤案1月4日开庭,裁判官陈慧敏指邹幸彤在推特和报章发表的文章,是向公众作出鼓励、说服、提议和施压,且内容互相配合,产生累积效应,加强煽惑的效果。

邹幸彤否认控罪,指判决向公众传达“烛光有罪”讯息,她认为在公众平台讨论六四的空间将会完全消失,又引述六四死难者家属,指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她说,香港在过去两年已经禁止纪念“六四事件”的集会,六四事件已经由公认良知底线,变为公认危险底线,相关的纪念物品包括分别放置在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的国殇之柱民主女神像被移走。

邹幸彤批评法庭这次判决是在参与洗刷历史,禁锢文字的锁链,“文字狱”的风气亦不会因本案完结。

邹幸彤今年36岁,身为律师,多次在法庭听证会上代表自己,并经常在被告席上谴责控方。

她去年在社交网站说:“政府能禁止一个场地里的聚集,不能禁止香港每个角落亮起烛光。愈是想刻意扑灭,烛光只会愈烧愈广,并终将成为焚毁专政的烈焰。而我们这刻要做的,就是尽我们每人的一分力,在严寒中守住这烛光,守住我们良知的底线,守住我们仅余的自由。”

(记者刘明焕报导/责任编辑: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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