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气爆案起诉12人 陈菊不起诉

【新唐人亚太台2014年12月18日讯】高雄气爆案侦结,总共有12个人遭到检方提起公诉,包括荣化董事长李谋伟等6人、华运公司有3人,至于市长陈菊和副市长刘世芳等市府5名官员,则是不起诉处分。

高雄市7月31日深夜发生气爆事件,总共造成32人死亡、321人轻重伤。

高雄地检署侦查终结,传讯多达510人,确认气爆案发生症结在管线锈蚀又强加输送丙烯,起诉12人。

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元冠:“李长荣公司李谋伟等9人,以及80年间负责箱涵监工及验收的公务员3人,共12人,犯罪事证明确,均予以提起公诉。”

被起诉的部分,包括荣化公司董事长李谋伟等6人,还有华运公司的工程师、领班及操作员3人和在民国80年间,市政府工务局负责验收箱涵的3名公务员,其中两人已经退休。

当时担任下水道工程处帮工程司的前养工处长赵建乔,是唯一在事发当时还担任公职的市府官员。至于包括市长陈菊和副市长刘世芳以及消防局长陈虹龙、环保局长陈金德、劳工局长钟孔炤等人,被检方认为没有废弛职务酿灾的故意,裁定不起诉。

高雄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元冠:“气爆发生后,陈菊市长随即于凌晨12时21分进入灾害应变中心,我们检查官查证后认定,这个没有任何故意废弛职务的行为,均予以不起诉处分。”

至于在包括市政府其他局处的公务员,和民国80年间担任高雄市长的副总统吴敦义,以及中油公司的部分,都被认为没有相关涉案事证签结。

检方在侦办气爆案上,指派了12名检察官,传讯被告、证人、被害人等多达510人,连陈年的空照图都调阅出来,佐证箱涵和管线的前后关系,也厘清漏气点的管壁爆开,里外的锈蚀情况。

100多页的起诉书洋洋洒洒,详述4个多月来的侦办结果,希望还给气爆案死亡的32名死者和321位伤者事故真相。

新唐人亚太电视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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