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组织:中国警察刑讯逼供仍严重

【新唐人2015年05月14日讯】周三,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在香港外国记者会上发布了有关中共公安酷刑的最新报告,称在中国,警察使用酷刑逼供等现象仍然严重,敦促中共当局加强落实遏制酷刑的措施。报告并指,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将在2015年11月,对中共政府宣称在押人员受虐已减少的说法进行检视。

据《美国之音》报导,5月13日上午,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索菲・理查森,代表人权观察在香港外国记者会,发布了题为《老虎凳与牢头狱霸:中国公安对犯罪嫌疑人的酷刑》的报告。

据报导,这份报告长达103页,是“人权观察”对数百份中国各地法院新近公布的判决书进行分析,并对48名近期在押人员及其家属、律师和前中共官员访谈后完成的。报告表示,虽然中共当局在2009到2013年之间曾推出一些遏制刑讯逼供和冤错判决的新措施,但这些规定并未充分发挥遏止刑讯逼供的作用,中国警察对审前羁押嫌疑人施加酷刑和虐待的问题仍旧严重。

报告指出,在中国,部分公安故意规避新的保护机制,不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而是先把在押人员提到看守所外审讯或者施加酷刑后,再带回看守所把口供录下来,或改用不留明显伤痕的酷刑方法,在押人员有时会被强迫固定在“老虎凳”上好几天或被以手腕吊挂,以及受到“牢头”的虐待。而检察官和法官也不对酷刑指控进行认真调查,法院仍然根据酷刑取得的证据将人定罪,使有关“禁止采纳直接以酷刑取得证据”的规定流于书面,不能落实。

人权观察提出,公安部负责管理看守所,使警察可以不受限制和监督地和嫌疑人接触,而警方审讯时律师不得在场,嫌疑人没有沉默权,违反其不自证己罪的权利,公安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仍相当软弱,这些都为一些公安施行酷刑提供了条件。而即使在知名的冤错案件中,警察也很少因为虐待嫌疑人而被追责。

理查森女士表示,如果不彻底改革刑事司法体系,赋予律师、司法机关和独立监督机构更大权威,消灭常规性的酷刑与虐待的愿望将如缘木求鱼。她敦促有关当局迅速采取行动,大幅缩短警察将嫌疑人移送法官审问前的羁押时限,确保警方审讯时有律师在场,立法保障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

中共当局曾分别在2009年和2012年推出包括要求问讯过程须有视频记录,以及刑讯逼供取证无效等规定。2013年6月,中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还曾公开声称,中国全国刑讯逼供案件比之前一年下降了87%。但人权观察表示它无法独立证实这一具体数字。

据人权观察的报告,专责监测各国实施《禁止酷刑公约》的独立专家机构“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预定今年11月对中国终结酷刑的措施进行审议,相关的程序上星期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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