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短论:从窃国到分赃

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共硝烟未熄天下未归,就匆匆宣布取代民国政府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了。毛泽东皇位尚未坐定,就窃名正身,以孙中山继承人的合法身份自居,软硬兼施诱使各政治党派和民主人士竖起“政治协商”的招牌,改“民国”为“人民共和国”。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比起战场的炮火硝烟来,此时的谎言与欺诈才叫手段。这其中最让人疑窦丛生的莫过于十月一日这个“国庆”。

武力打天下,枪杆夺政权,就是不分先进还是落后,野蛮还是文明。斯大林对毛泽东就有一个丛林法则的经典表述:“胜利者是不应当被指责的”。胜利就是一切,强权就是一切!除了暴力还有谎言。现代社会是民治兴起、皇权衰落的时代,于是毛泽东们装出“争民主反独裁”模样,表面上赴重庆签署“双十协定”,装出与民主阵营共商国是共治家国,暗地里为内战调兵遣将,血染中华。政权到手,显露狰狞,毁弃共同纲领,打压政治盟友,从土改到反右运动,赶尽杀绝,无人幸免。

崇拜暴力、热衷野蛮,好话说尽、坏事做绝,打天下如此,坐天下亦然。这是一个不讲政治伦理、无所不用其极的政治集团公开的政治逻辑,它把中国置于血腥恐怖的统治,置于大饥荒的苦难,结果将中华推向文革浩劫的深渊!

从暴力到欺骗,这个集团统治国家的前三十年,给中国人带来的是无尽的灾难。他们最终被视为窃国者,并非只是建政或建国概念定义的不同,也不是他们从建党到抗战那些不光彩的历史,而是从他们自一九四九年以后一系列背信弃义的所作所为,并导致的最终恶果的诸多事实而得出的结论。这个号称“人民共和国”的国度,最高权力机构叫做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权,哪里能见到人民的影子?而人民在他们的劫持下,早成为其砧板上的鱼肉。只此一条,窃国罪岂能脱逃?

为了推行“一大二公”人民公社化,将土改运动“耕者有其田”的承诺全部收回,前所未有地使农民失去了土地所有权,这还不叫窃国?为了一言九鼎施行思想文化专制,将民主党派赶出政治舞台,将几十万知识份子打成右派,使之成为无声的中国,这不叫窃国?为了掩盖大跃进、大饥荒的历史罪恶,发动文革颠覆传统,独尊马列斯毛,把传统的礼仪之邦糟蹋成邪恶横行的荒漠,这还不叫窃国?从建政到文革这三十年的运动、恐吓、饥荒,对国人的荼毒祸害,即便是外敌也不至于如此狠毒,而窃国者们真的是这样干了!他们如狼似虎地吞噬着这个国度,亿万人的苦难成为窃国者的盛宴。

当这个国家已经濒临崩溃之时,窃国者们无可奈何地放弃了毛泽东的血腥政治,就有了十年的中兴气象。满以为他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殊不知老一辈革命家陈云说出了“还是我们的孩子可靠,不会掘自己的祖坟”。这个血统论的歪理就真让红二代实实在在成为了“接班人”,于是就有文革红八月、红色恐怖的制造者、参与者、鼓吹者,冠冕堂皇地成为各级政权的当家人。这大概应算作是后三十年。如果说老一辈革命的历史使命就是窃国,那第二代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就是分赃。没有窃国何来分赃?因此这两个三十年密不可分。

他们是大型国有企业的掌门人,是各种基金的控制者。那些大大小小的老虎,贪污金额之大,转移财富之多,动辄就是几亿乃至几十亿。不是窃国者编造出“国有经济”这个幌子,怎能如此轻而易举办得到?人们把把持政权、掌控经济命脉的这些团伙称作权贵集团,而权贵集团的中坚力量哪能少得了红二代?权贵集团就是当今贪腐的主力军,这不是分赃是什么?

当我们已成砧板上的鱼肉之时,这只是我们的“国殇”,他们的“窃国庆”了。既然如此,这样的“国庆”还要它作甚?!

──转自《动向》杂志2016年十月号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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