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毒奶粉蒙冤家长向加害企业索赔

【新唐人2017年04月17日讯】中国毒奶粉受害患儿家长郭利,遭奶粉公司构陷罪名,判刑入狱五年后,经过9年上诉,4月7日,广东省高院改判无罪。4月13日,郭利向两家加害企业,施恩和雅士利启动索赔程序,要求履行支付当年谈判所承兑的300万元赔偿款。

广东省高级法院7号裁定,蒙冤坐牢五年的北京毒奶粉受害患儿家长郭利“敲诈勒索罪”不成立,改判郭利无罪。郭利于13号启动索赔程式,要求两家加害企业,施恩和雅士利两家奶粉公司,履行支付当年谈判所承兑的300万元款项,以及追究其相关施害人的法律责任。

浙江毒奶粉受害家长蒋亚林:“当时雅士利找他赔偿,说给他300万的时候构陷他,然后说他要求300万赔偿,然后以敲诈勒索进去的,这一次新的判决下来,就说是300万是已经商量好了,你公司愿意给的,他们是当时有这个协议,就可以去追讨这笔钱了。”

记者17号多次拨打郭利和多位毒奶粉受害家长手机都无法接通。

江苏毒奶粉受害家长相庆玉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该案给郭利造成的人身伤害,远远不止此数,雅士利作出的谈判结果,他们应该赔偿。对于孩子所受到的伤害,赔偿的金额一点也不多。另外,郭利作为结石宝宝家长受到的冤屈,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

2008年中国爆发毒奶粉事件,多家奶粉公司被查出含三聚氰胺,郭利的女儿食用毒奶粉导致双肾结石,因而揭发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奶粉含三聚氰胺超出标准100多倍。郭利于是向这两家公司索赔300万元。但2010年广东省潮州市中级法院却以“敲诈勒索罪”将郭利判刑5年。郭利坐牢期间,受到虐待,现被中国残联认定为残疾人。郭利在狱中跟妻子离婚,失去了孩子的监护权。

新唐人记者熊斌、施宜君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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