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人权组织: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

【新唐人2018年04月11日讯】人权组织“保护卫士”发布最新报告,揭露中共强迫被拘留者透过电视采访公开认罪的黑幕。这份100多页的英文报告,分析了过去五年来,媒体播出的45例电视认罪。值得关注的是,当这些人“被认罪”时都还没经过审判,绝大多数人甚至没有被正式逮捕,就被迫上镜头。

人权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最新报告指出,在中共专制体制下,中国政治犯出现在电视“被认罪”的画面,越来越常见。

这份名为《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的报告,以超过百页的篇幅,分析了自2013年至2018年间,被播出的45宗电视认罪个案,采访了十名位相关人士,包括受害者、家属及律师。

报告指出,中共当局以电视强迫认罪的各种手段,从个案中可以看到,许多认罪片都由警方全权策划和操控剧本台词,部分人是受到威吓之下认罪,有人更是被锁在笼子里,让相机镜头穿过铁栏拍摄。

其中,有受访者讲述被强迫认罪的过程,指出包括上电视的衣着都会被官方安排,而且当局会准备好认罪剧本,更如导演般一步步指导认罪者的正确表情语调、包括流泪哽咽在内,重复排演录制。

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强迫认罪肯定是不对的,你基本是很多时候是审判都没有审的时候,就把那些关起来的人能给弄上电视,弄上报纸去认罪,这根本就是把整个法律的程序给流失,给践踏了。”

北京执业律师江天勇,曾参与艾滋病感染者的救助、山西黑砖窑案件、北京律师直选、法轮功个案等多件维权行动,也因此在中国一直处于被监控、骚扰和威胁之中,也曾经被“电视认罪”。

江天勇律师之妻金变玲:“江天勇被迫电视认罪,肯定是在里面受到了严重的酷刑,因为他在2011年末,2011年茉莉花事件的时候,他被失踪两个月,他曾经都说,他在那里面就想死,里面就是被剥夺睡眠殴打,然后被烟熏,所以他当时说,在里面就感觉马上就要疯了。”

2011年2月19号,中国“茉莉花事件”中,江天勇律师被警察带走,失踪二个月,被“指定住所监视居住”。

邹幸彤:“‘指定住所监视居住’,就是把一个人关起来,不告诉外界他在什么地方,不让他联系外面的人,那这种情况就最容易有各种酷刑,各种的强迫,那当事人在没有外界信息,没有法律意见的情况下,是很容易被迫做出不是他意愿的事情。”

金变玲:“他也发过声明,他说他在非自由状态下所有的认罪,所有的承诺都是无效的,江天勇在2017年3月1日被电视认罪之后,当局就是为了他在2017年,去年8月22日开庭,让江天勇认罪,给江天勇定罪,这个就是为了他们自己自编自导的一个剧本。”

事实上,“电视认罪”从文革时期就已经存在,当时不管你是哪一派,只要当局看不顺眼,你就有罪,还得面对镜头认罪,“对不起党、对不起毛主席”这句口号,也就成为决定生死的口诀。

香港《中国劳动透视》执委,同时也是支联会副主席的邹幸彤认为,中共所谓“电视认罪”的宣传对象,主要是国内那些被封闭的民众。

邹幸彤:“它这些认罪所要宣传的对象,不是外面的世界,而是里面的世界,是墙内的世界,这个墙内信息不对等的状态下,不会翻墙,只能够看到官方信息的话,就会相信这些人是这样真心的说他们以前做的是错的。说他们勾结外国势力什么什么来的东西。在中共的角度,它可能是能够达到它的宣传,那就是这个体制可怕之处。”

报告同时也指出,中共是如何通过威胁,折磨和恐惧获取口供;警察如何支配和操纵供词;以及它们如何经常被用作国内民众的宣传工具,甚至作为中国外交政策的一部分。

采访/陈汉 编辑/黄亿美 后制/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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