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千万 珠海政协主席钱芳莉判刑13年

【新唐人2018年05月17日讯】中共官媒报导,日前,广东省珠海市政协主席钱芳莉被控受贿人民币1457万元,被判刑13年,并罚金300万元。

判决称,钱芳莉在担任中共珠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约1457万元。

钱芳莉在珠海从政十余年,2016年6月8日被调查。

据报,钱芳莉落马,可能与广东省委前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案有关。

2018年1月12日,李嘉被控受贿人民币2,058万元,判刑13年。李嘉还被指与令计划关系密切。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