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传说:杀妻遭恶报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1月13日讯】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晋州刺史柳涣有个外孙女姓崔,家住博陵。汴州扶风有个叫窦凝的人,想娶崔氏为妻,就托媒人拿着厚礼去崔氏家求亲。崔氏得知窦凝已有一个怀有身孕的小老婆,提出只有把他的小老婆打发走后才能成亲。窦凝应了崔氏的要求。于是就带他的小老婆去宋州,当天晚上他小老婆产下了两个女孩。窦凝趁着小老婆疲惫不堪的时候,杀死了她,并在死尸肚子里填上沙石连同刚生下的两个女孩,一起扔到了江里。

窦凝回到汴州后,欺骗崔氏说:“小妾已经叫我打发走了。”于是他们选了一个吉庆的日子结了婚。婚后十五年间,崔氏生下了好几个孩子,但是所生的男孩都没有活,只有两个女孩活下来。

永泰二年四月的一天,窦凝忽然发现桌子上有一封死去的父亲留下的手书,上面写着:你枉害人命的事已被发现,在一个月内你就要出事。你应该赶紧处理好家中事务。你的大女儿可嫁给汴州参军崔延,小女儿可嫁给前任开封尉李驲,这都是很好的姻缘。”窦凝不相信,就对他的妻子说:“这都是狐狸精搞的鬼,不可信。”

过了十天,他又在屋里发现一封信。上面写着:我前面已经提示你危亡的征兆,你为什么不听,糊涂得这么厉害。”看信后,窦凝半信半疑。第二天,在院子里又发现了一封信,信中的语气就更悲哀恳切了。上面写着:“大祸马上就要来了。”这时窦凝才惊慌起来。崔氏说:“你自己好好想想,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应赶紧祈求上天保祐,避开这场灾祸。”窦凝虽然没有把害死小妾的事告诉崔氏,但自己心里却很恐惧。

到了五月十六日的中午,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窦凝心中极为害怕,开门一看,原来是被害的小妾。她对窦凝说:“分别很久了,你可好吗?”窦凝一听,吓得急忙跑入屋里躲了起来。那鬼跟着进屋去见崔氏,崔氏一见就惊讶地问道:“你是何人?”那鬼便收敛起恶容对崔氏叙述说:“我是窦十五郎的妾,窦凝要娶你的时候,把我和我的两个女儿一起害死,我不曾辜负过他,而他杀害了我,他若为了娶妻,我可以离去,为什么忍心残害我到这个地步。十五年来我已怨仇冲天,所以我今天就来取窦凝的命,这事与你无关,你不要害怕。”

崔氏听罢既悲伤又惶恐,连忙说:“我愿意积功德来赎罪,可以吗?”冤鬼严厉地说:“有窦凝一个人抵命就可以了,什么功德能与命相比呢?譬如有人杀了你,难道可以用功德抵你的命吗?你的话不能使人信服。”冤鬼又对窦凝骂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又何必慌张地躲起来,像老鼠一样乱窜呢。”说罢就到厅堂上把窦疑擒了过来。后来,窦凝两个女儿都死了,窦凝也得了疯病,跳到水火里去,还吃粪便,以致肌肤焦烂,几年后才死了。崔氏后来在东京出家做了尼姑。

原文《通幽记

唐开元二十五年,晋州刺史柳涣外孙女博陵崔氏,家于汴州。有扶风窦凝者,将聘焉,行媒备礼。而凝旧妾有孕,崔氏约遣妾后成礼。凝许之,遂与妾俱之宋州,扬舲下至车道口宿,妾是夕产二女,凝因其困羸毙之,实沙于腹,与女俱沈之。既而还汴,绐崔氏曰:“妾已遣去。”遂择日结亲。后一十五年,崔氏产男女数人,男不育,女二人,各成长。永泰二年四月,无何,几上有书一函,开见之,乃凝先府君之札也。言汝枉魂事发。近在期月。宜疾理家事,长女可嫁汴州参军崔延,幼女嫁前开封尉李驲,并良偶也。凝不信,谓其妻曰:“此狐狸之变。不足征也。更旬日,又于室内见一书:“吾前已示汝危亡之兆,又何颠倒之甚也。”凝尚犹豫,明日,庭中复得一书,词言哀切,曰:“祸起旦夕。”凝方仓惶,妻曰:“君自省如何。宜禳避之。”凝虽秘之,而实心惮妾事。五月十六日午时,人皆休息,忽闻扣门甚急。凝心动,出候之,乃是所杀妾,盛妆饰,前拜凝曰:“别久安否。凝大怖,疾走入内隐匿,其鬼随踵至庭,见崔氏。崔氏惊问之,乃敛容自叙曰:“某是窦十五郎妾。凝欲娶娘子时,杀妾于车道口,并二女同命。但妾无负凝,而凝枉杀妾,凝欲娶妻,某自屏迹,奈何忍害某性命,以至于此。妾以贱品。十五余年。诉诸岳渎,怨气上达,今来取凝,不干娘子,无惧也。”崔氏悲惶请谢:“愿以功德赎罪,可乎。鬼厉色曰:“凝以命还命足矣,何功德而当命也。譬杀娘子。岂以功德可计乎。词不为屈,乃骂凝曰。天网不漏。何用狐伏鼠窜。便升堂擒得凝。数年,二女皆卒。凝中鬼毒,发狂,自食支体,入水火,啖粪秽,肌肤焦烂,数年方死。崔氏于东京出家。众共知之。@#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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