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重大冤案 14名法轮功学员被重判7至9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3月06日讯】长春地区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被四平市和梨树县公安局出动约几百警力绑架。当中的十六人被非法庭审;十四人至今被非法关押,近日全部被非法重判七至九年。这起重大冤案涉及中共邪党吉林省政法委从上到下众多部门及人员。

明慧网报导,这十四位普普通通的社会合法公民,年龄从30岁到70岁不等,其中:法轮功学员孟祥岐(原籍梨树)被非法判七年半,付贵华(孟祥岐岳母)被非法判七年半,孟凡军(孟祥岐父亲)被非法判七年,于健莉(付贵华大女儿)被非法判七年,王东吉(于健莉丈夫)被非法判七年,王克民(于健莉公公)被非法判七年,王凤芝(于健莉婆婆)被非法判七年;崔桂贤被非法判七年,刘冬英(崔桂贤亲家)被非法判刑七年,韩建平被非法判刑七年,江涛被非法判刑九年,谭秋成被非法判刑七年,侯红庆被非法判刑七年,张绍平(四平地区)被非法判刑七年。

他们没有一个人对他人造成过伤害,也没有任何一部中国现行法律由于他们的思想问题而无法实施。相反,他们秉持着真、善、忍的理念做人、行事,于任何人都只有利处而没有害处。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出动约几百警力,包括四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巡警、交警、梨树县辖区内各派出所警察,还调动所辖社区的部分人员,并在长春市当地警察的配合下,在长春市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绑架,并到在省内其它地区居住的学员及亲属家中进行绑架。

据统计,本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三十多人,其中有好几个法轮功学员大家庭被迫害。比如法轮功学员孟祥岐一家。他的母亲王桂珍,父亲孟凡军,岳母付贵华,岳父姚德意(不修炼法轮功),付贵华的大女儿于健莉,于健莉的丈夫王东吉,王东吉的父亲王克民,王东吉的母亲王凤芝,全部被绑架,孟祥岐的妻子于健萍和当时三个月大的孩子被监视居住,并被威胁会把孩子送福利院,把于健萍也关进看守所。后来王桂珍与姚德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各勒索五百五十元所谓伙食费后被放回。

梨树县检察院多次以证据不足退卷,但是公安部门仍不放人。十六位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是:孟祥岐(原籍梨树),孟凡军(孟祥岐父亲),付贵华(孟祥岐岳母),于健莉(付贵华大女儿),王东吉(于健莉丈夫),王克民(于健莉公公),王凤芝(于健莉婆婆),韩建平,崔桂贤,刘冬英(崔桂贤亲家),江涛,谭秋成,侯红庆,张绍平,李长坤(取保),周丽萍(取保)。

二零二零年九月初,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了九位辩护律师,法院不允许律师上庭为当事人辩护,非法剥夺律师权利。梨树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崔仁法官多次违法剥夺被害人辩护权,拒接律师正当手续,违法要求律师备案,并称:“愿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习××签字”。公然违法。法律规定,被告人享有亲友辩护的权利,也被崔仁违法剥夺,崔仁找出各种荒唐的借口,如“让亲友去司法局备案、上派出所签字”等。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十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平梨树县法院非法开庭,公检法作践法庭,临时换主审,剥夺当事人的律师辩护及亲友辩护的权利,不允许当事人说话,限制家属旁听,所谓中央政法委督办的十六人大案,竟然四个多小时就草草收场了。对于坚持为自己辩护的法轮功学员,审判长李楠直接让法警将被害人带出去。

法轮功学员付贵华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多种疾病痊愈,放下了怨恨心,能够与人为善;审判长李楠不让说,付贵华被法警带出。法轮功学员韩建平表示自己以前腿被砸伤过,修炼法轮功后好了;审判长李楠不让说,韩建平被法警带出。

法轮功学员张绍平在庭上真诚地对所有在场的人说:不管别人怎么说,在场的每个人都仔细想想,为什么二十一年了还这么坚持,现在你们坐在那个位置,我站在这里,不光为了我,也为了你们自己,你们好好想想。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难来前命能保。说到这,张绍平被法警带了出去。

在这起重大冤案中,涉案的部门、人员太多了,台前的,幕后的。从预谋绑架(梨树县国保大队上报梨树县公安局,再上报到四平市公安局,再上报到吉林省公安厅,再上报到公安部,成所谓的“部督案件”。)、实施绑架(四平市公安局及梨树县公安局,及梨树县政法委),到所谓走程序过程中的处处违法(梨树县公安局、梨树县检察院、梨树县法院),多部门从上到下共同串通阻挠律师介入(四平市司法局,吉林省司法厅,梨树县检察院,四平市检察院,梨树县法院)、洗脑转化(吉林省政法委(610)、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高级法院,梨树县政法委(610)、司法局、梨树县法院、梨树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关押(四平市看守所,梨树县看守所)。

资料来源:明慧网

原文连接:长春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七至九年

(文字整理:张信燕/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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