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性敲诈”9官员案改判 刑期减半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6日讯】江苏一名女辅警“性敲诈”多名官员的案件,一度引发公愤,网民纷纷质疑官员集体“潜规则”并陷害年轻女性。迫于舆论压力,日前,此案二审改判,将刑期从13年改为7年,罚金也从500万元(人民币 下同)减少为30万元。

10月1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对上诉人许艳“敲诈勒索”一案二审宣判,以“敲诈勒索罪”改判许艳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此案一审由江苏省灌南县法院在2020年12月29日宣判,法院认定许艳“敲诈勒索”孙某某、刘某某、朱某某等9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许艳随后提出上诉。但今年3月,许艳的舅舅在网上发表声明透露,家属为她聘请的二审辩护律师遭法院拒绝。官方在未与家属沟通的情况下,给她指定了两名官派律师。

网友纷纷留言称,“又是同样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官方)操作流程熟练的让人心疼”,认为和以前的维权案件一样,官方指派律师可能意味着翻案无望。

在此之前,灌南县法院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一度引爆网络舆论。

判决书声称,1995年出生的女辅警许艳先后和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包括派出所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等,事后“利用性关系敲诈”这些公职人员。但网民纷纷质疑是否中共官员集体玩弄女下属,还有人讥讽“一大群西门庆把潘金莲告了”等等。当地官方随后从网上撤下判决书,还称涉事官员已“接受纪律处分”云云。

许艳家属在网上发表的声明称,官方指控许艳的犯罪事实中,最早发生在2014年,那时候许艳才19岁,不可能对那些四五十岁的官员耍心机。许艳的父母至今都认为,是这些官员玩弄了许艳,事后自愿给她封口费、分手费。最后官方却将罪名都扣在许艳一个人头上,家属拒绝接受这个结果。

(记者景中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徐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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