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中级法院前院长吴世琦获刑十年半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7月02日讯】近期,中共安徽省阜阳中院院长吴世琦获刑十年半。

6月28日上午,阜阳市中级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吴世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款7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受贿所得均被没收。

吴世琦被指控,2002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担任省高院审监庭助审员、副庭长、审委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阜阳中院院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分别伙同其妻子吴某某、特定关系人陈某,非法收受陆某某、梅某等12人财物折合人民币746.115万元。

2021年6月,吴世琦卸任阜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5个月后,吴世琦被双开。

双开通报称,吴世琦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以案谋私,收受钜额财物等。

公开资料显示,1999年5月起,吴世琦历任安徽省高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助理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2015年1月起,调任阜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世琦在任内,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海外明慧网报导指,其参与了不少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枉判。吴世琦所在的阜阳市中级法院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为责任单位。

在阜阳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吴世琦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张洁被非法判刑4年,以及其他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责任。

(责任编辑:李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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