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解释《香港国安法》进一步侵蚀香港法治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3年01月01日讯】近日,中共人大常委会借黎智英案件辩护问题,对《香港国安法》进行解释,宣称特首和国安委有权决定所谓“国家安全”的涵义和处理程序。评论认为,通过这次释法,中共进一步把独裁做法搬到香港,侵蚀香港法治

去年12月30日,中共人大常委会就对《香港国安法》第14及47条的解释通过决定,宣称香港特首和国安委有权决定哪些案件涉及“国家安全”,并规定,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的辩护问题,要先经过香港特首认定资格和发证明书,海外律师才可以代理有关案件。

自由亚洲电台援引评论报导,这次释法把中共官派律师的做法,搬到香港,预料香港律师执业资格,将完全被中共控制。

之前,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指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违反《香港国安法》。就黎智英能否聘用英国皇家大律师蒂莫·欧文(Tim Owen KC)的问题,产生争议。

香港特首李家超于去年11月28日向北京提交报告,请求中共人大常委会对法律作出解释:“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日前已因特首提请释法而决定将黎智英案押后至2023年9月25日再审。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4条,“国安委”可以分析和研判香港的国家安全形势。

中共人大常委会的释法进一步确认,“国安委”有权在不公开信息、不受香港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干涉,不受司法复核挑战下,决定国家安全的范围。

并且,中共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还规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7条,香港特首可以通过发出证明书的方法,认定有关行为和证据材料是否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证明书对香港的法院具有约束力。不具有在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是否可以代理涉及国家安全风险案件,由国安委作出判断和决定,再经特首认定,由特首发出证明书。

严重危害香港的司法独立

身为律师的时事评论员桑普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这次释法的范围很广,李家超又表明要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等同是把中共控制律师执业的做法,搬到香港。

桑普说:“不仅是律政司和法院受到共产党控制,现在任何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从法官、控方至辩方,都要完全控制。要请海外律师都需要行政长官的证明书,或者国安委的判断和决定,以后会不会逐步蚕食鲸吞,到所有律师都如此,就变成好像中共的律师制度一样,律师有接受年检,通过才能够当律师。”

桑普表示,这次的释法,严重危害香港的司法独立。

破坏香港的法治

前法政汇思召集人任建峰表示,这次释法最严重和恐怖之处,在于无限扩大香港特首和国安委的权力,不仅破坏香港的法治,行政、立法和司法,也不能约束特首和国安委的决定,等同是把香港变成无法无天的地方。

任建峰说,“更恐怖的就是这次释法,让行政长官和国安委的权力,扩大到无限的大。只要他们定义了一件事是牵涉了国家安全,他们就可以做出决定,可以制定一些行动。甚至可以说防疫政策,或教育政策,可以什么政策都说是涉及国家安全,完全破坏了香港的法治,后患无穷。”

中共人大常委会对香港释法6次 对宪法释法0次

自1997中共取得香港治权,这是中共人大常委会第6次对香港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但是,中共的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自颁布以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从来没有行使过对其的解释权。

2022年3月31日,大陆媒体《南方都市报》报导,在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后,“到目前为止,正式意义上的宪法解释程序尚未启动 ”。

(记者李郦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李谦)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