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方和法轮功回应撤销诉江案

【新唐人】针对北伊州联邦法院12日以国家元首豁免权之由撤销了法轮功的“诉江案”,中共外交部和法轮功均做出了回应。由于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对被告人和罪名未作出明确说明,从而引起民众猜测。法轮功一方则表示:诉江案才刚刚开始。

9月12日,北伊州联邦法院Matthew Kenelly法官对法轮功以“种类灭绝罪”控告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一案做出判决,以国家元首豁免权之由撤销了此案。

参加此次诉讼案的法轮功学员程丹博士表示:犯下种类灭绝是不应享受豁免权的,法轮功有很多的法律途径可循,这个诉讼案才刚刚开始。

程丹说:他现在只是凭着国家元首豁免权逃过了这一时,而事实上在国际上有很多国家元首,前国家元首因为GENOCIDE–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而受到审判,我们相信最终他也会受到审判,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到法庭上来回应,没有办法面对对他的指控,没有人能否认他所犯下的罪行。事实上通过这个起诉案,已经使许多的美国公众、美国的政府官员了解到这场迫害的严重性,以及谁对这场迫害负责。特别是对于中国人来说,能帮助他们了解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一个正常的法律系统里头犯下这样的罪行是要受到起诉的、受到审判的。

记者问:那么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呢?程丹说:这只是第一步,至少我们还会上诉,法律上还会有其它的途径。

9月14日,中共官方媒体新华网刊登出外交部发言人孔泉的答记者问,称法轮功诬告中国领导人一案被撤销是正确的和明智之举。这也是中共官方首次公开承认中国领导人在境外被告。由于内容含蓄而隐蔽,也引起许多人的猜测。许多网民都在纷纷打听究竟谁被告了?罪名是什么?为什么以前没听说?

另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消息,除美国外,比利时和国际法庭均受理了法轮功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在英国、德国、西班牙、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江泽民也都面临被告上法庭的局面。

由于中共外交部首次坦承有国家领导人在境外被告,再加上法轮功的继续上诉,因此,无论中共官方媒体怎样回避,江泽民在境外被告的这一事实和他所面临的指控都将被更多的人广为了解。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林冲、杨晓玫芝加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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