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上千名来自欧、亚、美各国的法轮功修炼者,5月22日在芝加哥南中国城举行了大规模游行活动。与此同时,美国联邦法庭第七巡回法庭将于5月27日,对法轮功学员起诉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一案的上诉进行口头辩论,由三个法官组成的法官团将于听证会后做出最终裁决。
此次法轮功学员的大型游行是自上个月4•25纽约大游行之后的又一次大型集合,游行人数和规模仍然相当可观。在经过中共近5年的残酷打压后,法轮功表现出了惊人的勇气和凝聚力。而且2002年10月22日,江泽民一踏上土地就被法轮功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告上美国联邦法庭。 江泽民被起诉后北京方面曾竭力阻止诉江案立案。美中法轮大法学会联络人杨森博士向我们介绍了整个诉江案的过程。
杨森说:“这个案子始于2002年10月22日,当时是当地的地方法庭–北伊州联邦法庭,法轮功学员在这里提出了诉讼,将起诉奖递上去了,并且当时递到了他 (江泽民) 的保卫手中,在这之后法轮功学员委托律师把此诉状寄到中南海,中南海也签收了。在这期间当地法庭以国家免权为由程式上中止了此案,但在美国是这样,它有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我们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就是第七巡回法庭,如果再不服可以告到最高法院。状告江泽民的理由是他犯了3项罪状:一个是群体灭绝罪;一个是酷刑罪;还有一个
反人类罪,犯了此三条罪状的人是没有国家豁免权的。”
在记者问到递状的法律程序时,杨森博士说:“初级法院的判决实际上默许了我们递状的法律程序。我们采取了几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直接把状子递给他(江),但是当时其周围的保安很多,这个很困难,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伊州法院签署了一个法令。如果递不到他手中可以递到他的保镖手中,所以我们把传票递到了他的一个保卫手中。另外,我们把讼状直接寄到中南海也被签收了。还有一个情况是2002年10月22日,递讼状的专业人士去了以后,被两个中国保镖强行架出,这种行为叫“阻挡起诉”,如果他犯了这一条,那么此讼诉就自动成立。所以从技术上我们采取了这么3个不同方式,整个立案过程是非常符合美国法律的。”
从此次大规模游行后,法轮功学员呼吁停止迫害,要求法办江泽民的一系列活动将于芝加哥逐步展开,将持续到下周四。
新唐人记者林冲、杨晓玫芝加哥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