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罪释放 中国记者阳小青将上诉

【新唐人】“中国产经新闻报”驻湖南记者阳小青因报导湖南省隆回县官员贪污腐败问题被判刑一年,10月17号法院二审判决,以“免于刑事处罚”释放他,但是,阳小青24号表示他是无罪的,他将提起上诉证明自己的清白。中国人权律师李建强也指出,这个判决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阳小青表示,虽然二审结果是免于刑事处罚,但还是被认定为有罪,他将会透过法律渠道,讨回自己的清白。

阳小青:‘有罪无实,对于我来说是不公平的,这样助长了那一些腐败份子的嚣张气焰,我希望加大防腐力度还我一个公道,我将按法律程序,依法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起申诉,讨回自己的公道,一定要一个无罪的结果。’

阳小青于去年先后撰写了两篇有关隆回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报导,报导发表后,隆回县政府发出通知要缉拿阳小青,今年年初,阳小青被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敲诈勒索”县委书记。

而原本一审指控阳小青的污点证人谭小林,在二审时突然戏剧性的改变证词,并表示他在一审时的说词是受公安局及县委书记杨建新的指使。

阳小青:‘一审的时候隆回县刑侦所和公安局对谭小林说,只要谭小林对我指控,他就不会对他进行关押,一审宣判谭小林也判一年,他感觉到隆回县政府和公安局骗了他,于是他在二审的时候,良心的发现,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目前阳小青二审的辩护律师不方便接受采访,中国维权律师李建强则指出,阳小青案很明显就是政治因素,法院的判决根本不公正。

李建强:‘所以说法院判阳小青有罪,是一个很荒唐的,他那个判决我们认为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证据不足应该做的是无罪判决,而不是有罪。’

另外,李建强还表示,类似阳小青案的情况在中国普遍存在,由于司法不独立,常常出现政府官员干涉律师办案,让许多律师感到相当无奈。

记者阳小青于今年六月一审时被隆回县法院判刑一年有期徒刑,数百民众到场声援,表示阳小青是因为揭露腐败而遭到陷害、报复。阳小青表示他将回到“中国产经新闻报”,再度握起手中的笔,站在反腐的前线,宣告老百姓的冤情。

新唐人记者唐清梅 唐宇 周平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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