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韩国当地时间 4月20日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开庭审理了“COEX剧场”拒绝“神韵艺术团”来韩演出一案,法院判决“COEX剧场”败诉,诉讼费用由被告方“COEX剧场”全部承担。
法官表示,经过审核“新唐人电视台韩国分社”提供的演出节目和筹办计划后认为:“神韵艺术团”演出节目中没有违反韩国法律和可能扰乱韩国社会秩序的内容;没有发现可能影响到韩中贸易的内容;很难认为是一场有政治目的的演出,所以“COEX剧场”所提出的理由都是无效的。判决书还责令被告:“COEX剧场”不得妨碍原告“新唐人电视台韩国分社”原定在4月24日到26日在该剧场举办的“神韵艺术团”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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