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台湾行政院体育委员会与中华台北奥委会星期五共同宣布, 由于北京奥组委在签署火炬经台协议的前一天单方面提出有关“旗、徽、歌”的附属条件,台湾方面认为作为民主国家,无法限制人民的言论和意见表达自由,无法落实对方的要求,因此拒绝在协议上签字, 北京奥运火炬将不经过台湾。
台湾体委会和中华奥会星期五上午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众做出说明。
中华奥会主席蔡辰威表示,这项决定是最后的决定。他说, “由于国际奥委会要求在9月20日做出决定,到今天最后期限已过,所以,除非国际奥委会延长讨论的最后期限,否则这将是最后决定。”
国际奥委会(IOC)也已证实,由于两岸对于明年北京奥运火炬传递的谈判迟迟未达成协议,将影响后续作业,北京奥运火炬将不经过台北。
蔡辰威表示,和对岸谈了将近一个月,才确认三点共识,但出发前往北京签约的前一天,收到北京讯息,要求在火炬接力活动过程中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旗徽歌,即火炬路线周遭的台湾观众,不得使用台湾国旗,国徽与国歌作为附件。 对于北京的片面刁难,蔡辰威表示遗憾。
中华奥委会说,作为国际奥委会成员其当然必须遵守相关规则与礼仪,但是这种对火炬路线周遭的限制,与国际奥委会既有的规则礼仪无关。台湾人民可能希望以各式各样的旗徽歌迎接火炬,台湾是一个民主国家,人民有充份的言论自由,台湾政府无法限制人民在火炬路上使用任何旗徽歌,政府也无法落实这些规范。
在台湾体委会和中华奥会联合发布的新闻稿上,要求中国能对火炬路线安排事件加以省思,应以奥林匹克的和平,友谊,平等精神处理相关奥运活动,信守两岸签订的协议与遵守奥委会礼仪,才能让北京奥运举办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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