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劳教所的亲身经历

身处民主,自由国度的您,能相信当今共产党统治的中国,正在发生的惨不忍睹的数不清的悲剧吗?下面,我就用自己的亲身所受,亲眼所见的事实来告诉大家吧!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对法轮功疯狂镇压之后,我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用自己身心受益的真实事实,向政府,向民众讲清真相。二零零一年初,在散发真相传单的过程中被中共公安人员非法绑架,不经任何法律程序,投进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下面是我在湖北省沙洋劳教所九大队亲历,亲眼所见的血腥事实。

一、“不转化,期满也不会放人,就把牢底坐穿。”
这是劳教所的警察在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时多次宣布的“法律。”更有甚者说:“不转化的竖着进来,横着出去。”利用身临囹圄的人渴望自由的心理,给法轮功学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折磨。违心地随大流攻击、污蔑法轮功,承受着难以承受的良心谴责;不转化,永远失去自由,有期等于遥遥无期。一边是破碎的家庭里承受重压的亲人在遭受无尽的痛苦,一边是为了坚持真理维护正义要面对的漫漫牢狱生活。法轮功学员在这两难的抉择中所遭受的生不如死的心灵煎熬,是当事人之外的人无法感受的。戴着国徽警徽的警察这样“出口成法”宪法还有尊严吗?法律还有严肃性吗?当事人有知情权吗?这种高压下的所谓“转化率”能说明什么问题呢?中共对法轮功从来就没有讲过法律。

二、一样劳教所,阴晴两重天。
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吸毒劳教人员的严密监管之下,有时候一个吸毒人员监管一个法轮功学员。劳教时,法轮功学员有定额,吸毒人员没有,他们的任务就是看管法轮功学员。在监所范围内,吸毒人员可以自由活动,而法轮功学员上厕所,喝水都必须经吸毒人员的允许,并在他们的监视下进行。他们在警察的怂恿下有恃无恐地故意刁难法轮功学员,不让上厕所,不让喝水,训斥谩骂是家常便饭,有时甚至拳打脚踢。有些良心未泯的吸毒人员悄悄说,“不能对你们松了,干部看见要处罚我们。”

三、人格尊严受侮辱的事时有发生。
在劳教所,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不定期的搜查,有时一个星期搜两次。衣服,被褥,枕头能拆开的都拆开,床铺,柜子翻得乱七八糟,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脱得一丝不挂在警察的监视下接受吸毒人员的搜查,头发,腋窝都得搜到,来月经卫生垫都得撕开。──他们搜什么?法轮大法经文,哪怕是片纸只词。法轮功学员的人格尊严,身体隐私不受保护吗?哪条法律规定法轮功学员必须赤身裸体接受检查?

四、对法轮功学员随意体罚,动用警械,大大出手。
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喊“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口号强迫背有“不许污蔑国家领导人”等内容的《劳教人员守则》法轮功学员不承认法轮功是x教,不认为讲清真相是“污蔑国家领导人”当然不喊不背。警察抓住这个借口,强迫法轮功学员在七月骄阳下,温度达40多度的水泥操场上出操,练队列,头上是灼热的阳光,脚下是滚烫的地面,中间是滚滚的热浪,还要超强度的运动,各种滋味可想而知。有的被关进门窗紧闭,密不透风的房子里,热得大汗淋漓,全身衣服无一干处,汗珠顺头发往下淌。有的被隔离吊打,尖利痛苦的喊叫声撕开夜幕,在监所的原野回荡。有的被大功率警棍电击,打出燎泡开始蚕豆大,慢慢铜钱大小,再后来水泡破裂,伤口溃烂,越来越大,鲜红的肉血淋淋地暴露在外…..

这是明处能看得见的,还有看不见的地方,洗澡时看到背部被小功率电警棍击打的乌紫的斑点象纳的鞋底。针对这些明伤,所里的警头开会讲,“我们现在有了,“新武器”打不出伤来。后来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脱去鞋袜,用这种“新武器”电击脚趾头,果真不出伤,但那种痛苦滋味更是难以言说。有的警察穿着皮鞋往法轮功学员腿上踹,抡起巴掌打耳光,一只手从颈部背过去,另一只手从下面后背拉上来,两只手反铐在一起,名曰“背宝剑”。叫法轮功学员脚尖着力站在花坛边沿上,身体不许倾斜。还有双脚蹬在花坛沿上,两只手着地使身体腾空,保持俯卧撑姿式,长时间不许瘫倒。还有不让睡觉的疲劳战术,除了强迫劳动,强迫洗脑之外,中午休息时间要站军姿,双脚立正,中指对准裤缝,昂手挺胸,全身绷紧。

吸毒人员不错眼诛地叮着,随时检查,不能稍有松懈。站军姿还是轻的,在每天的受罚时间中只站小部分,大部分是蹲军姿;右脚尖着地,身体重心落在左脚跟上,上身保持直立,双手放在膝盖上,长时间蹲着。晚上九点开始,结束时间不定,最早在午夜十二点,最晚在凌晨两点,早上六点正常起床,天天如此,周而复始,蹲着不一会就开始疼,疼得支持不住,动作稍有走样,吸毒人员抬腿就踢。困乏与疼痛交加,几个月下来,有的人腿都瘸了,走路一拐一瘸。随便站在哪儿都能睡着,眼皮刚合上,吸毒人员马上猛推一把,或是一阵斥骂。那种痛苦真是生不如死啊!同寝室的法轮功学员之间也不许讲话,连互相看一眼也不行,不许存有纸,笔等任何文具。不许讲话,那就沉默吧。可是沉默也不行,吸毒人员又找茬训一顿;“你想什么?是不是在背经文?”法轮功学员没有讲话的自由,也没有不讲话的自由。这种古今中外闻所未闻的事情,却在中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里创造出来了。有个警察开会讲;“我爱人是沙洋砖瓦厂看管法轮功学员的管教干部,他们那里对待法轮功学员,高温作业不给他换班,两鞋都能烤化的,人能扛得住?没几天就转化了。这里对你们太宽大了。”

姑且不论法轮功和大法弟子是无辜的,即使有罪,只要罪不致死,他们都有生命权,生存权,有的法轮功学员在种种折磨下落下了疾病,有的甚至失去了生命。中共喉舌《焦点访谈》报导;湖北武汉的廖元华,因炼法轮功在湖北范宗台监狱服刑四年,出狱后拍的在监狱受辱的照片(模拟)报导称所谓“受辱”照片是无中生有的编造。当时受辱的场面无法留下证据,但受辱的事实是千真万确的,无法否认的。如果说是无中生有的捏造,那些生龙活虎的人又是怎样失去他们鲜活的生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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