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民事法庭判法拉盛殴打案法轮功胜诉

【大纪元记者李新纽约报导】纽约市民事法庭皇后郡小额索偿法庭于12月22日晚针对余文忠提出的5月20日在法拉盛遭殴打索赔案作出胜诉判决﹐裁定被告倪福((Fu Ni﹐音译)于30天之内需支付受害人1020美金赔偿﹐不得上诉。受害人余文忠在受访时表示﹐谁做了恶事﹐谁就该受到惩罚。正义需要得到维护和伸张。

被告无理诬陷 法庭判原告胜诉

据余文忠描述﹐22日晚﹐在法庭上余文忠申诉道﹕“我于5月20日在法拉盛缅街图书馆前被一伙人殴打﹐他(指被告人倪福)是其中的一个。我是一位法轮功学员﹐我因信仰而受到迫害。”

在受害人余文忠所呈交的证据面前﹐被告倪福不敢承认照片里身穿红衣者是自己﹐反而诬陷余文忠打他。他说:“他(余文忠)朝我拍照。我怎么会打人呢﹖是他打我。”

庭审后﹐小额索偿法庭当场作出了不得上诉的判决并宣布以信件方式书面通知判决结果。法庭判决﹕被告倪福须支付受害人1020美金赔偿。

根据法庭规定﹐要求被告倪福在30天之内缴纳赔偿款项。如逾期不交﹐其财产将被调查﹐或以房屋、银行存款作抵押。

余文忠﹕坏人应该受到惩罚

余文忠在受访中说﹕“我认为﹐在这个索赔案上﹐美国法庭是正义的。虽然被告不承认﹐甚至诬告我打他﹐但判决结果表明﹕谁做了恶事﹐谁就该受到惩罚。”

“我不是为钱而打官司。”余文忠说﹕“我们所受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伤害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打人在这个文明社会是无能的表现﹐是犯法的。这个判决结果是有意义的﹐因为正义需要得到伸张。善恶有报是不变的真理。”

余文忠说﹕“被告倪福曾对我叫嚣说﹕‘法拉盛不允许你们法轮功存在’。我觉得这些人很可怜﹐为邪恶的中共所蒙蔽﹐他们在法拉盛对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毒害了多少民众﹐这是比攻击罪更大的犯罪。它的性质很恶劣。我奉劝他们不要再做这些伤天害理的违法事情了。”

5.20法拉盛殴打案回顾

5月20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纽约皇后区法拉盛图书馆门前的人行道上,连续第4天出现中共煽动和组织亲共人士围攻退党服务中心义工事件。法轮功学员余文忠右耳被殴伤,之后被送往医院。

纽约警察当场逮捕了45岁住在皇后区Byrd街43-45号的陈光(音)。5月21日下午7点多,纽约警察在皇后区法拉盛图书馆对面又逮捕了一名20日参与殴打法轮功学员余文忠的凶嫌—倪福。5月23日下午2点半左右,警方在纽约法拉盛再度抓捕一名20日暴力事件的凶嫌杨钻(John Zuan Yang﹐音译)。

5月22日﹐《追查国际》电话调查显示,中共纽约总领事彭克玉策划、操纵、纠集当地亲共人士暴力围攻纽约法拉盛法轮功退党中心﹐殴打法轮功学员一事。彭克玉在电话中明确表示,中领馆官员和他本人都曾经前往现场,而事后则到某些亲共侨社表达“感谢”和支援。

目前该案件仍在纽约市皇后区刑事法庭的审理之中。嫌犯之一陈光因三次未出庭受审﹐已构成藐视法庭罪。纽约市皇后区地区检察院已对陈光下达了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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