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真萍非法被判八年 律师要申诉

【新唐人2009年1月9日讯】近日,本台连续报导了郑州法轮功学员陈真萍的女儿金昭宇在芬兰呼吁营救母亲的情况,金昭宇告诉记者说,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她们拿到了母亲的判决书,陈真萍被金水区法院判刑八年,陈真萍的辩护律师准备提起判决后申诉。目前陈真萍仍被关押在郑州第一看守所。

金昭宇对记者说一位知情人告知妹妹金昭桓元旦前法官任远曾带着一份判刑十八年的判决书到看守所要求陈真萍签字,遭到陈真萍的拒绝。

金昭宇:“妈妈被判刑十八年,是一个好心人告知,我觉得我妈妈做的挺对的,因为她不签字代表她也是不承认嘛,修炼“真、善、忍”是好人,我们又没犯罪,我为什么要签字。

金昭宇说,妹妹昭环几次去法院要母亲的判决书,想请律师上诉。法官任远用各种借口不给判决书。
目前经过家属多次抗议,最终拿到判决书时已经错过了上诉期,刑期也改成了被判刑八年。

“八年,看到的那三张纸(判决书)是八年。”

金昭宇对记者表示,虽然拿到判决书时已错过了上诉期,律师会再次往到郑州,提起判决后的申诉
金昭宇:“律师联系了,他说过几天就去郑州,他说准备提起申诉,准备打持久战。”

法轮功学员陈真萍曾患肝癌、子宫肌瘤等疾病,1995年修炼法轮功后得以痊愈。奥运前被郑州花园路动物园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和绑架,去年8月19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陈真萍进行了秘密审判。

新唐人记者 邵泓 文成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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