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判定中国版权法违反贸易协定

(大纪元记者杨天仪编译)世界贸易组织(WTO)26日对美国提出的侵权案作出裁决,中国必须销毁官方没收的盗版软件及电影,并向外国产品提供更多的法律保护。

代表微软公司、迪士尼及威望迪(Vivendi)集团的游说团体称,中国的侵权行为,导致国际公司2007年在电影、音乐及软件方面的盗版损失逾三十亿美元。2007年美国首次针对中国侵犯智慧产权的问题,向世贸组织要求裁决。WTO的裁决将可能帮助建立保护产权与专利的全球规则。

世贸组织的裁判团在美国提出的三项投诉中,认同其中的两项,但认为中方毋需改变其法律,去刑事处罚小规模盗版行为。

美国律师未能说服世贸组织,中国刑事处罚盗版行为的门槛太高,这样就等同于认可非法产品在一定商业规模内销售的合法性。这个门槛高低的定位在过去四年是中美双方争论的要点。中方规定,只要不超过500件的盗版限制,就可避免受起诉。

该裁决对美国而言胜败参半,美方对如何利用该裁决改善现状还未清楚。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两国均可对裁决提出上诉。如果维持原判,中国必须根据裁决修改相关法律,不然,美方可以要求对中国产品采取一定的报复行为。

中美双方在版权方面的争执是双方关系出现摩擦最大的地方,专家认为,如果中方能改善对如药品、汽车零件、手袋及电影与软件版权方面的保护,对美国公司的帮助可能更大于改变其货币政策。

奥巴马政府认为对智慧产权的保护与执法将有更高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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