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7日讯】(BBC中文部驻东京特约记者文雨报导)日本最高法院终审裁定,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状告日本作者出版社侵害名誉案胜诉。
至此,要求向夏淑琴赔偿400万日元的一、二审判决得以确定。
1937年12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夏淑琴的父母等一家7口惨遭杀害。
年仅8岁的夏淑琴身中3刀后幸存。此事在当时的影像及文字资料中均有记载。
1998年,日本展转社出版了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所着的《“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
该书否定南京大屠杀的存在,并称出现在历史资料中的那名幸存少女不是夏淑琴,指责她伪装成幸存者,提供伪证。
多番周折
2007年5月,夏淑琴以侵害名誉和感情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东中野修道和展转社赔偿1500万日元。
一审东京地方法院认为“不能认定(书中的记述)为事实或可以令人信服的充分理由,伤害了原告的名誉”。
二审东京高等法院也维持了一审判决。
2009年2月5日,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认定,被告书中的描述侵害了原告的名誉,驳回被告方上诉,维持一审和二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400万日元(约合30万元人民币)。
夏淑琴的律师团在当天发表的声明中高度评价了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
声明指出“如果不面对过去,接受真正的事实,就不可能反省侵略的历史,也无法建构真正的亚洲和平”。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09/02/07/a254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