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汪淑芬台北13日电)监察院调查,交通部暨民用航空局对远东航空公司财务危机恶化,未能防微杜渐,显有违失,今天通过纠正。民航局长李龙文说,远航营运许可执照未被撤销前,持续辅导。
监察院纠正文指出,远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远航)民国87年改组为远东航空企业集团,加强业外投资,但因经营阶层多人涉嫌陆续掏空公司资产,业外投资亏损严重与航空业长期不景气影响,最后无法支付中国石油公司新台币1亿5000多万元油款,爆发财务危机。
监察院调查,此案虽经民航局组成“远航航机务、财务及营运联合检查小组”,进行危机处理,但因远航财务未能透明,且公司声请重整,致新投资者难以引入,加上远航资产处分不顺,资金调度不及,无法以现金支付加油款,民航局宣布,自民国97年5月16日起暂停营运国际及国内航线定期航班。
监察院指出,远航原使用的13架航机已遭债权银行声请假扣押外,远航因积欠民航局3亿多元没有偿还,导致位于桃园及松山机场的维修机棚遭到断水断电;机师因长期没有派遣飞行与训练任务,飞机适航证及机师证陆续到期无法续领,导致公司营运停顿。
监察院纠正文指出,交通部暨所属民航局针对航空公司依法所报财务报表的审查未尽心尽力;对于远航负责人、董事、监察人、经理人等频繁异动应注意却疏于注意;全般信任远航委任会计师出具的查核签证报告,审查徒具形式,缺乏全面监督审核机制。
监察院表示,民航局未积极与金管会沟通联系,进行资讯交流,且忽视公开资讯观测站所显示的公司营运及财务警示讯息,因此依法通过纠正案。
李龙文以还未看到监察院的纠正案文,不愿做回应,只表示民航局会持续辅导远航,直到公司营运许可执照被撤销。
民航局日前已收回远航的国际航线航权,但两岸航线及国内航线仍保留。
远航向法院声请重整遭驳回,目前进行抗告,法院预定5月中旬裁定,另远航航空运输业营运许可执照去年11月到期后,申请展延半年,也将在5月中旬届期,远航若仍无法重整,民航局将收回执照,远航将退出民用航空运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