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庭审违法

【新唐人2009年5月15日讯】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法院庭审因发放真相传单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许英春和李秀君。律师王雅军和林小建为他们做了无罪辩护。律师们指出,这次庭审完全是崂山法院和检察院知法犯法的愚蠢之举,许英春和李秀君的家属完全有权利控告它们。

王雅军律师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局以刑法300条指控许英春和李秀君有罪,但翻遍中共所有法律,没有任何一条可以证明法轮功是违法的,所以指控根本不成立。

王雅军律师:“那么实际上就牵扯到一个信仰自由,就是因为(传单)里面的内容与信仰有关系。”

在庭审中,律师们还指出,检察院对本案经过了3次起诉,两次撤诉,这种三番两次本身就是违法的。按法律规定,案件撤诉后,如果没有新的证据不得重新起诉。检方辩解说是变更起诉,王律师指出这一提法本身就违法。

王雅军律师:“你查遍《刑事诉讼法》以及所有的规定,检察院没有变更起诉的权力,只有撤回起诉的权力,所以他这个完全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对这一案件他撤回起诉之后,没有再增加新的证据,又对他们进行了起诉,而且是进行了两次。等于就是,这个案件就是违法的。”

王律师强调,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违法起诉,就是知法犯法,这一案件的真正违法者是检察院和法院而不是两位法轮功学员。

两位律师还指出,当局不但违法开庭,而且超期关押。两位法轮功学员均已被关押了半年以上。他们的家属完全有权向各有关部门控告这种违法行为。

新唐人记者 曲明 文成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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