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17日讯】(中央社安卡拉16日法新电)土耳其媒体今天报导,一位女法官判决一个殴妻男子必须亲自散发1000张道歉传单。
土耳其北部城镇阿拉克(Arac)的居民卡丁西(Mustafa Kadinci)被控与妻子争吵后动粗,再将她关进房里。28岁女法官李蒙(Aslihan Limon)作出上述判决。
卡丁西发送的传单写着:“我为殴妻行为向妻子及所有阿拉克民众道歉。”
李蒙在土耳其畅销报纸“国民日报”(Milliyet)发表评论表示:“我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好评。”
她说:“我相信这项判决会有效果。这么做对保护受虐妇女的名誉是好事。”
这项判决根据的是2005年生效的一项法律,这是土耳其为了加入欧洲联盟采取的措施之一。
自此之后,法官得以据此对微罪犯人做出各种判决,例如种树、朗读或照顾流浪动物。(译者:郭美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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