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8日讯】自纽约州劳工最低工资法,2007年1月24日以后,每小时最低工资为7.15美元。7月27日,州劳工厅宣布,最低工资上涨到到7.25美元。
7月27日,纽约州劳工厅副厅长格斯汀在纽约市立大学新闻研究院宣布,即日起,纽约州最低工资从7.15美元涨到7.25美元。
劳工厅从年初以来已经发现的公司克扣员工的最低工资和超时工资超过一千万美元。其中一项涉及到大量华裔员工的案例共赔偿330万美元工资也创下了劳工厅的历史记录。
格斯汀提醒餐馆、制衣厂、超市的业主要严格遵守劳工法。
纽约州劳工厅副厅长格斯汀:“美国雇佣法项目律师纳亚克透露,拿小费的餐馆服务生目前最低工资只有每小时4.60美元,相关决策者正考虑提高到近似于7.25元的水平。”
一位不能透露姓名的劳工法标准调查员说,华人小商业中,餐馆、洗衣店和超市不给员工小时工资而发放月薪,违反劳工法的比较多见。
匿名资深劳工法标准调查员:“我们试着采访这一家位于时代广场附近的中餐馆,被经理拒绝,然而里面的员工却透露他们不知道最低工资上涨的幅度。”
这位pizza店的员工则对今后能拿到更多的工资而高兴。
州劳工厅移民劳工权利局新上任局长阿尔塞强调,今后会加大与各族裔社团合作,及时将信息带给移民,华人可联系中华公所或拨打电话1-877-466—9757咨询。
新唐人记者朱峰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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