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丹县村民维权屡遭当局暴力镇压

【新唐人2009年8月21日讯】广西南丹县芒场镇拉麻村村民由于矿老板非法采矿、残害矿工和掠夺村民土地不断维权抗争,却遭到矿老板“干儿子”县公安局长5次大规模暴力镇压,大批村民受到暴力伤害,6位村民至今仍被关押。

由于矿老板杨再勇在南丹县县委、县政府有后台,无视国家法律,非法采矿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侵占村民千亩土地不予补偿,更不顾矿工的生命安危致无数矿工伤亡,伤亡矿工得不到补偿,生活非常悲惨。

在村民们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下,09年4月25日,南丹县国土局告知村民已责令矿老板停止侵权并下文矿区停工。村民们开始自发在被严重破坏的山地植树,但是遭到矿老板杨再勇的“干儿子”、县公安局长黄锦活带领大批警察和黑社会人员的暴力镇压

这种大规模镇压发生5次,08年6月16日、08年7月29日、08年1月9日、 09年1月23日,以及09年4月25日。村民冉进超因为上访反映情况,09年1月23号凌晨1点钟左右,家中遭到黑社会人员用汽油纵火焚烧,而且门被欲置于死地的歹徒反锁。

广西南丹县芒场镇拉麻村广大村民呼吁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媒体对他们的维权遭镇压事件给予关注。

附“5.5”重大流血冲突事件详细文章

广西南丹县:非法采矿引发重大流血冲突

作者:葛树春 2009-7-24



广西南丹县:非法采矿引发重大流血冲突



警察处置路障导致多人受伤

2009年5月5日中午1时许,南丹县芒场镇拉麻村拉怀屯的20多个村民,在屯附近猫鼻欠山乌家塘处一条通往非法矿窿的通道上,与南丹县政府工作组理论并阻止工作组清除路障中,县公安局组织100多名警察赶到现场,在将村民强行带离现场中与村民发生冲突。有1名警察、1名巡防队员受伤﹔村民莫艳芬的腰椎骨折、左脚红肿,村民冉秀敏的右手肱骨骨折,村民魏绍红的头部破裂,还有许多村民不同程度受伤。直至5月19日,记者在南丹县采访时,受伤的警察、巡防队员及3个村民仍在住院治疗。

在南丹县人民医院,记者采访了受伤的村民莫艳芬。她呜咽着告诉记者:“当时我坐在拦路的树枝上和政府工作人员理论,我们堵的是非法隆口,是为了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但是警察一到现场就抢我们的植树工具,接着用警棍打人。当时有5、6个警察把我拉住就打,之后就把我扔到囚车上,我感觉全身疼痛难忍,禁不住大哭,后来村里的群众把我抬下车,用村里的车送到河池民族医院治疗。住院4天,花费了2000多元医药费,因无力支付医药费,便于5月9日出院了。出院后,在妹妹家用中草药治疗,后接到芒场镇政府的通知,5月13日由政府出钱便到县医院住院诊疗。至今仍全身疼痛伴有头晕,尤其腰部和胸部痛得厉害。”

同在南丹县医院住院的村民魏绍红,他的伤情也是比较严重的,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还伴有头痛。他的遭遇与莫艳芬差不多。

在河池民族医院治疗的村民冉秀敏说:“我当时在现场用手机拍照,警察发现后立即跑过来用木棒猛打我的手,我的右手疼痛无比,后来才发现被打断了。”

一村民告诉记者:“现仍被关押在看守所的莫秀强队长,被打伤后,还被警察放警犬咬。”

村民魏绍光,2004年4月在凤山矿窿打工时,工伤造成9级残疾,至今仍要借助枴杖行走。他告诉记者:“5月5日下午2时许,我到了造林现场,警察看见我,二话不说就把我拖上囚车,腿部还被猛击一棒,在公安局被审了一晚,第二天才释放。”

村民冉进飞对记者说:“我当时不在现场,碰巧路过就被强行带回县公安局。在公安局警察用手铐把我考在窗户栏上吊起来,边打边说‘揍死你冉家,冉家最讨厌’。我的左大腿被打肿、右肋部位肌肉疼痛无比,脸被打变形,耳朵听力受影响。”

拉麻村巴河屯村民冉秀敏也是既倒霉又冤枉,他说:“当天,我从家到拉怀屯砍竹子路过现场,看见群众被打,于是停车看热闹,并随口说了句‘公安打群众不对,杨老板占用农民的土地不赔偿,该死!’警察听见后,拉住我就打,之后强行带回公安局,讯问时又两次被打,还拘留我10天。我胸部被打成内伤,现在呼吸都疼痛。我是个没文化的农民,谁都知道我老实,我招谁惹谁了?”

其他村民反映,当天在现场的村民都被打了,且不同程度受伤。警方却否认殴打村民,县公安局长黄锦活说:“警方和村民肢体碰撞、摩擦是有的,警察不可能殴打群众,有群众受伤可能是警方要将他们带回警局时,群众在逃跑中摔跤造成的。” 南丹县委办、政府办在《南丹县处置“5.5”事件情况汇报》中说:“被依法传唤和抓获的29名人员,经县医院医务人员检查核实均未有人受伤……”

官方已将处置“5.5”事件全程摄像,警方是否殴打村民,只要出示摄像资料一看就清楚。遗憾的是官方没有出示摄像资料给记者看。

冲突源于非法矿窿侵占土地

南丹县芒场镇被非法矿窿侵占的集体土地多达几千亩,仅拉怀屯、拉甲屯两个队被非法矿窿占用的土地,估算在600亩以上,多年来得不到补偿。许多村屯是敢怒而不敢言,只有拉希村的拉甲屯和拉麻村的拉怀屯敢于出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2008年6月,拉怀屯要求矿方支付用地补偿款,可多次和矿方协商不成,于是到县、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上访。

对于用地补偿问题,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县国土局于2009年1月16日,把村民所要求补偿的土地全部定性为国有土地,建议县政府下文,按[1997]行他字第17号文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可参照丹政发(1995)87号文《关于全县非农性建设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实行统一标准的规定》进行补偿。拉甲屯、拉怀屯的群众认为,企业在不同时期占用土地,全部按(1995)87号文进行补偿显然偏低,极不合理。于是提出异议,要求企业哪年占用的土地,参照当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2009年3月23日,南丹县政府作出的答复函的第三条:“……如认为马鞍山矿给你们的经济补偿不足,建议你们与企业协商解决……”。村民根据以往县公安局总是袒护矿方的一些事实,事先拟了《协商函》报县政府、公安局、国土局、镇政府,表明村民的协商诚意。拉怀屯、拉甲屯的村民为了慎重起见,还请示南丹县委书记徐钦恒,是否可以和矿方讨价还价?徐钦恒认为政府答复函“自己协商”这条不妥,便决定叫黄长寿副县长接管另拿主意。
为解决矿方和群众的纠纷,南丹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四班包案领导、国土局、司法局、林业局、法制办、芒场镇等部门共50多人的专案工作组,深入现场开展调处工作,但纠纷并未得到解决。

4月22日,拉怀屯向自治区及河池市政府递交报告,要求把1号非法矿窿侵占的土地收回进行植树造林,从2009年4月25日开始植树。此报告经河池市政府办公室转南丹县政府,要求县政府依法调处。在拉怀屯村民的强烈要求下,南丹县政府及国土局承诺责令矿方停止侵权,副局长宁显瑶对村民说:“我们国土局不只是口头叫停工,而且下有文叫停工了。”拉怀屯村民便于25日开始造林,先是从距1号非法矿窿约50米处的一片慌坡上着手植树。因慌坡陡峭,村民割除的杂草和树枝滚下,堵拦了通往1号矿窿的路,致使该矿窿的矿石无法运出。

矿老板杨再勇因路被堵无法将一号隆的矿石运出便向政府打报告要求清障,4月26日,芒场镇政府作出书面告知书,要求群众自行清除路障,拉怀屯村民的合理诉求没得到实现,对镇政府的告知书不予理会。4月30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清除路障,工作组撤离后,路很快又被杂草树枝堵拦。

据矿方领导介绍,采矿工人因为领不到工资,情绪激动,但被矿方领导劝住了,没有采取过激行动,矿方强烈要求县政府出面疏通道路。

5月5日,政府工作组再次来到现场劝村民清除路障,村民提出政府认为1号矿窿是合法的就签字认可,签字认可后村民就清除路障,否则就坚决阻止运矿,保护国家的矿产资源。最后发生了“5.5”流血冲突事件。

堵非法矿窿通道是否妨碍公务

当天在“5.5”事件现场的拉怀屯村民全部被带回公安局,韦柳凤、魏绍德、钟永丹、田美莲、钟胜坚、唐桂丽、冉进飞、冉秀胜、冉秀敏9人被行政拘留10日,冉秀胜后来被转为刑事拘留。江友超、魏周益被刑事拘留了17天后于5月22日释放,现尚有莫秀强、魏绍贵、冉秀龙、冉秀胜、毛六英、冉进高7个村民被警方以涉嫌妨碍公务、扰乱社会秩序案由刑事拘留。

南丹官方在《情况汇报》中说:“在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的同时,我县及时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蒙卫东、政府黄长寿副县长、黄锦活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负责的专案小组对‘5.5’案件展开全面调查,深挖幕后组织者。按照‘打击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加大审讯力度,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全力以赴追捕在处置现场逃跑的首要分子……”

官方一再强调拉怀屯的村民将乌家塘处的道路封堵,致使马鞍山矿自4月25日至5月4日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同时还严重阻碍了县国土局及芒场镇矿山治安巡防队对矿山治安秩序的正常巡查,并使处在马鞍山矿部附近的巴河屯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受到极大影响。

拉怀屯的村民说,他们堵拦的地点距1号矿窿约50米,仅是通往1号非法矿窿的路,的确是阻止了非法矿窿的矿往外运输,但并没有影响马鞍山矿的生产经营,也没有影响县国土局及芒场镇矿山治安巡防队的正常巡查,对马鞍山矿部附近的巴河屯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根本没有影响。

官方没有给记者提供拉怀屯村民堵路的照片及其他证据,拉怀屯的村民倒是给记者提供了堵拦非法矿窿通道的现场照片。从照片上看,村民所说的堵拦地点正是通往1号矿窿的。

官方在《情况汇报》上说:“5月5日,县政府组织工作组依法开展路障清除工作,在少数挑头分子煽动及带头下,中午14时许,拉怀屯部分村民利用长杆柴刀、木棒、石头攻击民警及处置工作队员,致使1名公安干警和1名巡防队员不同程度受伤,流血冲突事件在即。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指挥部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当场稳控了煽动闹事和带头袭警的27名挑头骨干人员,控制了事态,并清除了路障,恢复了道路畅通。”

拉怀屯的村民说:“群众和政府工作人员在论理,拉怀屯的队长莫秀强对工作组人员说‘你们认为1号矿窿是合法的,签字认可后我们就撤,不签字我们就不撤。’但工作组人员没有一个敢签字。有的工作组人员想把拦路的树枝移开,被村民制止,但村民自始至终没有对工作组人员动粗,双方相持着。后来,政府办副主任胡振光打了个电话,不久,十多辆警车和囚车就浩浩荡荡驶到现场。上百名警察人人手执木棒或警棍,一下车几名警察就对坐在树枝上的村民莫艳芬动手,又是拉又是打,莫艳芬身体痛得嚎啕大叫。其他警察跟着对另外的村民动手,个别村民见警察如此凶残,顿时义愤填膺,于是扬起手中的用于割杂草的长柄镰刀对准警察。”

并非所有村民都用手中的长柄镰刀砍警察。从理论上说,20来个村民敢对上百名手持长短棍棒的警察行凶是不可能的﹔从事实上说,只有1名警察和1名巡防队员受伤,也说明只有个别村民动手﹔记者采访黄锦活局长时,他也说,只有2、3个村民用刀砍警察,并非全部﹔从官方提供的所有照片看,也只有一个村民扬起刀对着警察。证据充分证明了只有个别村民动手砍警察。令人不解的是,为何那么多村民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及刑事拘留?法律界人士指出:南丹县公安局涉嫌滥用职权,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情节严重的话,是构成犯罪的。

“企业占用村集体的土地不给予补偿,村民将土地收回植树造林是妨碍公务、扰乱社会秩序吗?村民堵一个非法采矿点的通道是妨碍公务、扰乱社会秩序吗?政府工作组、公安局为非法采矿点疏通道路是在执行公务吗?公安机关插手民事纠纷,滥捕乱抓、暴力殴打村民难道也是在执行公务?如果这些提问都不成立的话,我不知道村民有什么违法之处”村民冉进超对记者说。

阴霾笼罩有色金属之乡

非法采矿不仅破坏国家矿产资源,还毁坏耕地和污染环境,其危害性众所周知。非法采矿的暴利总会驱使一些矿主甘冒风险。比如南丹县,据了解,仅在南丹县芒场镇拉麻村的地盘上就有1号窿、408窿、409窿、凤山窿、中窿、十八奋窿均是非法矿窿,另有恒泰选矿厂、旭东选矿厂也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让村民疑惑的是,政府天天派人在这一带巡查,难道对那么多的非法采矿点视而不见,对群众阻了一个非法窿口的通道却如大山遮眼?

为何那么多非法采矿点得以长期存在?

占用大面积的土地不补偿,官方允许矿方无证开采,低廉的开采成本,惊人的矿产利润,是非法采矿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官商勾结、同流合污,官员充当矿方的保护伞,是非法采矿存在的必要条件。

据群众说,南丹县委书记徐钦恒是非法矿老板杨再勇帮活动推上来的,南丹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黄锦活是杨再勇出钱买的,南丹县委政法委书记蒙卫东是杨再勇儿子的战友等等,因此,南丹县是非法矿老板杨再勇的天下,南丹县委、县政府不过的杨再勇家的御用衙门而已,南丹县公安局却是杨再勇家的暴力机关,南丹县的警察是杨再勇家的打手。杨再勇官商勾结,欺压百姓﹔群众怨气冲天,敢怒不敢言。

对于群众是说法,杨再勇、徐钦恒、黄锦活、蒙卫东等人及南丹县公安局予以否认。

采矿业的官商勾结由来已久,而且普遍存在。南丹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现在不好下定论,但有些现象是令人费解的:







拉怀屯的四周皆有矿窿,按理说生活在矿区的村民生活是美好的。可是拉怀屯的景象令记者心酸不已。

拉怀屯约有80个村民,水田不足30亩,被采矿污染破坏10多亩,许多山林地也被矿渣掩埋破坏而无法耕种。村民靠帮矿场打工挣点微薄的工钱养家糊口。

拉怀屯所处的山岭地下部分被掏空,导致山岭滑坡,有3家房屋倒塌,许多村民的房屋已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裂痕。村民赖以生存的天然水源也逐渐干涸。灾难正在一步步降临矿区的所在地的村屯的群众。

住在马鞍山矿下游的拉麻村巴河屯的村民,下雨是他们最担心害怕的事,因河床被抬高,一下大雨,村庄就变成汪洋大海,村民的房屋被淹。冉秀敏说:“我生活很困难,子女读书需要的一些费用无法解决,现在连住都不得安心,真不知道怎么过日子了!”

记者发稿前接到村民电话说,有警察威胁拉怀屯的村民不许和新闻记者接触,否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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