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律师:港遣返案判决 法治崩毁前兆

【新唐人2009年9月20日讯】历经六年,涉及港台两地,首宗违宪遣返80名台湾法轮功学员的司法复核案,9月4日香港法庭在严斥港府不坦白的情况下,判决港府获胜。台湾人权律师表示,香港法官在这个案件上缺乏道德勇气,是香港人民和香港人权的败诉,也是法制崩毁的前兆。

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从遣返案看起来,它居然可以在理由里面,不断的谴责香港政府不提供资料,不够坦白、说谎;可是在判决结果上面,却并没有不利于港府的,这个是一个‘理由跟主文矛盾’的状况,是一个人格分裂的判决。一个法治够清楚,司法够独立的地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人格分裂的判决出来?那你就不能不让人家联想到这个是政治的影响。”

林峰正认为,在90页的判决书中,法官利用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严厉批评港府不坦白。他强调,香港已签署联合国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不应该有黑名单存在的空间,他担心这个判决是香港法治崩毁的前兆。

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峰正:“那个法律的尊严在哪里?你司法本来给你那么强的保障,就是为了要你独立。为什么要做司法审查?为什么不是行政审查?是司法审查,就是希望他独立。结果今天最后一道防线是这样在处理,是这样的标准在处理,这样的证据,这样的水准,当然会非常担心!”

林峰正指出,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谈判时,国际社会要求维持香港的司法独立和人权状况。然而,主权移交中国后,在司法与人权上倒退的鲜明例证,突显香港逐渐丧失司法独立的警讯,更是台湾的一面镜子。

长期关注人权的邱晃泉律师,也是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亚洲分团副团长,他强调,所有独裁国家与政权靠的就是军队和司法在掌控人民,中共不可能放过香港的司法去做独立审判,他认为,这个判决结果是香港司法发出的求救呼声,也透露了香港司法已经奄奄一息。

CIPFG亚洲分团副团长邱晃泉律师:“这个结果最后判港府胜诉,好像是可以预期的,有人说,这敲响了香港原来独立超然公正司法的丧钟。”“这个判决可以说是香港的司法,香港的法院,在打出求救的讯号,发出SOS。”“这个案件,表面上是被告胜诉,原告败诉,事实上他对港府是严厉谴责,这也看出香港司法的无可奈何,一国两制是不可能的,当中央政府是一个不重法治,不重人权的一个政权,地方不管他是一个省或特区,不可能去维护法治跟人权的”。

据统计,从2002年开始,被港府遣返的法轮功学员大约有1200人次,其中许多人受到暴力遣返。2007年,七一前夕,还发生香港史上最大规模的遣返案,对此,美国国务院表达关注,台湾一百多位立委也连署谴责。

新唐人亚太电视 林佩缜 台湾台北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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