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定撤消绑架罪 加国陈旺案下月再预审

【新唐人2009年10月23日讯】捉贼被告的陈旺案今天(9月22日)进行第一次实质性的预审。但是陈旺绑架罪的指控并没有像他预期的那样被撤消,还要等到11月3号下次预审才能确定。而陈旺的律师说检控官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取消另外三项控罪。

据陈旺律师林彼得介绍,原本决定要撤销绑架罪的检控官在当天突然表示保留所有罪名。当林彼得指出绑架罪是可上诉罪名,需入禀高等法院裁决,同时被告有权决定是否启用陪审团之后,检控官随即表示需要更多时间考虑这个问题。

陈旺辩护律师林彼得:“我认为我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检控官漠视,受到警察漠视。”

尽管如此,陈旺当天绝对是多伦多所有媒体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有不少社区人士出庭支持。他表示感谢,同时认为自己保护财产没有错。“我想,公道自在人心吧。”

在陈旺的命运还是未知数的同时,被他抓捕的小偷却屡屡逍遥法外。法庭的材料显示这名小偷偷东西已经有三十几年的历史。这家位于King街的花店在被他偷了4、5次之后,不仅装上了监视装置,还贴出了他的照片。这家花店在几个月前也受到了他的光顾。但小偷都没有被起诉。这令民事律师不能理解。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民事律师奚治瑾:“到底我们的司法制度,我们警察的制度,所谓的服务是到了什么地步?”

林彼得说在陈旺的案子上,警察和检控官抓错了对像。

陈旺辩护律师林彼得:“人们想知道我们的司法体系。而是与非对普通人来说是非常明显的。”

但控告陈旺的52分局根据刑法第494条的规定,认为陈旺捉小偷时,小偷并没有在行窃﹔而且陈旺所使用的方式不恰当。他们当天下午首次针对陈旺案公开表态。

多伦多警察局52分局发言人普加西:“法律非常清楚,什么你能做和不能做。如果你对法律不满意,可以通过一定机制要求修改法律。”

陈旺的律师向52警察分局递交了陈旺抓捕的小偷两周前再次行窃的证据。警察说他们会调查此事。而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几个月前要求联邦和安省政府修改法律的请求还没有得到回复。

新唐人记者秋旻多伦多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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