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12日讯】据广州南方都市报报导,最近深圳颁布新规定,列出14种“非正常”的上访行为,包括喊口号拉横幅,或是静坐、派发材料,都属于非法行为,违规者将被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屡劝不听就送往劳动教养改造。
香港苹果日报报导说,深圳的这个举动连港商都感到气愤,内地投资港商利益关注组召集人陆伟萍对苹果日报表示,港商在内地投诉无门才会上访,当局这样做,“摆明是逼含冤者上绝路!”
另外在互联网上,网民的声音几乎一面倒的反对深圳新规定,有人指出,“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集会的自由,深圳的新规不是违宪吗!”也有人说,深圳和香港相连,怎么就不见它沾点民主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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