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费案 中油今再降4角

【新唐人2010年2月10日讯】中油、台塑被爆超收13.7亿的油品空污费,引发舆论批评。虽然中油、台塑分别紧急调降油价0.1元和0.2元,但仍余波荡漾。中油总经理朱少华9日宣布,浮动油价机制实施以来,上缴环保署空污费与石油基金的差额总计新台币54.36亿元,10日凌晨零时起,中油汽、柴油每公升调降0.4元。

调整后的中油油品新售价分别是:92无铅汽油每公升28.2元、95无铅汽油每公升降为28.9元、98无铅汽油每公升降为30.4元,超级柴油每公升25.7元。

同时,中油将在2月28日下一次宣布调整油价时,一并将浮动油价机制中的汽油空污费,调降为每公升0.0923元;柴油每公升降为0.1291元;石油基金则调降为0.109元。目前中油、台塑无铅汽油空污费每公升收费新台币0.19元、高级柴油0.2元。

由于媒体报导,中油98年超收空污费11.7亿,再加上97年、96年超收费用以及石油基金29亿元,算一算,中油至少要降0.4元到0.5元才合理。为解决外界质疑超收空污费争议,中油9日晚间迅速宣布将于2月10日开始再降0.4元。

经济部长施颜祥9日晚间也宣布,未来每年1月都将检讨前一年度的各项税费,并列入浮动油价公式中计算。

监委不排除赴中油阅卷

超收空污费争议延烧,依规定无铅汽油、高级柴油按照销售油品的含硫量多寡,分三级费率申报,不过,中油与台塑却涉以比较高费率向消费者计价,再跟环保署以混合申报方式,引发高收低缴的超收争议。

监察委员表示,台塑是民营企业,监察院只能针对国营的中油进行调查,监委程仁宏指出,作为国营事业,中油本来就有服务民众、稳定物价的责任,先前浮动油价计价大搞黑箱作业,如今又“暗杠”应该属于代收款项的空污费,让消费者成了冤大头,他将对决策过程是否涉及人谋不臧,或是监督不周进行调查,并依照调查结果追究责任,位阶不会有上限,也不排除亲自前往中油调阅资料,而不只是等待中油提供资料。

环署今赴中油台塑查核

环保署长沈世宏表示,环保署是依使用者付费观念,向油公司征收空污费,非“代征代收”观念。他说,为鼓励业者改善投资设备,减轻污染,空污费分3级收费,每批生产油品内容由工研院会同会计师查核。

至于油公司有无占消费者便宜,沈世宏说,应从成本结构分析,若有超收,需将费用算清楚,还给消费者。

──转自《大纪元时报》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