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1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姬励思报道)年仅20岁的山东青年薛明凯,被控 “颠覆国家政权罪”审讯近两个月后,周三被法院判刑一年半。他当庭表示要上诉。薛明凯的案件受到社会关注,但协助他的维权人士均受到当局打压。
案件周三上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宣判,薛明凯的母亲及一直协助她的深圳维权人士陈书伟到场听判。法院指薛明凯于2009年2月,与海外民主党组织谢万军联系,并于2009年4月被批准加入民主党组织。此外,薛明凯在2006年7、8月间在网上试图与友人成立“中国民主工民党”,因此裁定薛明凯“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在法院上看到儿子消瘦了很多,闻判后即时表示要上诉。王女士坚信儿子无罪。她说:“孩子很累,很瘦,精神也不太好,具体在很守所的情况我们也不知道。闻判后他说我无罪,要上诉。他今年才19岁,初中未毕业,如何能颠覆共产党。”
王女士说:2006年薛明凯还在上学时,一天在学校的教室内被同学打伤头部,其后被诊断为患有抑郁症。案件去年9月首次开审时,辩护律师以薛明凯有精神病为辩护理由,并为薛明凯申请作精神病鉴定。案件12月再度开庭时,法院宣布对薛明凯的精神病鉴定结果,指薛明凯符合无精神病的标准。王女士认为法院处理不当。她说:“2006年济宁市精神病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中度抑郁,但法院说他病好了,就采用另一个鉴定报告,法院做得不对。”
王女士表示,她从山东远道来到深圳为儿子维权,带备的旅费已用尽,过去几个月来一直露宿街头,但她绝对不会放弃。
一直协助王女士的深圳维权人士张津郡周三遭公安阻挠,无法到法院听判。他表示,当局对薛明凯的指控理据,全部都是片面的书面证辞,并无实质的证据。他说:“控方的证据都不确实,整个审讯过程,都无见过证人出庭,现在凭这些所谓书面的供辞,就证明他有罪,容易做成冤假错案。”
另一名深圳维权人士陈书伟就因协助王女士受到当局的打压,多次向他的房东施压,迫陈书伟搬走。陈书伟表示,周三房东又再次催迫他搬走。他说:“警察威胁我不能帮她,这几天不断的折磨我,天天找房东赶我走,今天再不搬就把我的东西扔出去。”
陈书伟说,他们不会向当局屈服,坚持继续协助王女士为儿子翻案。
现年20岁的薛明凯曾在深圳任保安员。去年5月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中被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案件分别于去年9月及12月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