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13日讯】就在几天前,重庆的文强案开始开庭审理,我们今天就和大家讨论一下从文强案的开审来看一看,中国司法界特别是公安系统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有没有解决之道。
重庆打黑涉案人员当中,最重要的官员可能就是文强了。文强究竟是一个什么人,为什么他在这个案子当中有这么重要,我想从他的简历当中我们看看能看出什么来。他是在92年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但是真正的职位应该是从1997年,就是重庆市成为直辖市以后,他继续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但这时候他已经是属于省一级公安厅平级的了,因为这时候重庆市变成直辖市。在这个位置上他任职11年。到了2003年的时候,同时还兼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2008年7月份从重庆市公安局职位上离开,担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接他位置上的就是现在在重庆打黑出了名的,从辽宁调过来的王立军。王立军从辽宁调到重庆以后,半年多就正式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文强是在2009年8月份在北京参加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时候,被王立军带人从重庆赶到北京将他拘捕的。很多文章都提到了他是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但事实上这个提法很容易被人误解,也就是说他真正重要的职务是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他所有的所谓打黑当中揭出来的犯罪事实也都和他任公安局副局长时的职位有关。
文强他这个人出名,就是因为他曾经在重庆的公安系统内部,也是所谓打击黑势力出名的,在这个方面他当时就被认为是公安的英雄,而今天落马以后,他似乎又变成了一个罪犯。作为一个公安的英雄和今天的罪犯,他究竟是一个人的两面,还是一个人不同的阶段?事实上我认为能够成为公安英雄的,实际上就是今天我们认为的罪犯,他实际上是同一个人,而且在同一个时期,只是说从不同的角度去看他而已。
因为在2000年,文强所谓打黑案当中最著名的就是张君案,当时就传说文强已经涉黑了,所以他的整个所谓公安当中英雄的形象,和他涉黑的这个历史是完全重叠的,就表面上看,这两者涉黑和公安英雄是对立的,其实它们两者是统一的。最早根据《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就有知情者提到在2000年重庆的一个叫白云湖赌场案的时候,他就给公安系统打招呼要求放人,退还赃款。
公安系统所谓英雄和黑社会究竟是不是一回事,在老百姓当中其实是知道的很清楚的,所以在中国有这么一句话,“以前土匪在深山,如今的土匪在公安”就把中国大陆公安的实质说的一清二楚了。而在公安的土匪比在深山的土匪危害要大的多。大家知道以前土匪在深山的时候,他是难得下山。他要给养、要补充了,他才下山,但他不是整天下山的,大部分时间是待在山上的。所以只要他不下山,老百姓平时还能过安安稳稳的日子。那就是土匪下山来抢了东西,老百姓还能找到官府去理论,官府还能替老百姓去撑腰。在深山的土匪,理论上,他还是属于违法的,是被社会所不容的。
而在公安的土匪就不一样了,他是无时无刻不在。因为他是以一个政府的执法机构的形象存在的,所以老百姓被公安欺负了、被公安敲诈勒索了,他是没有地方申冤的。因为在公安的土匪,在理论上,他们不仅是合法,而且还是执法的;而且还是官府的标竿和榜样。像文强这样的人他在没有被搞倒之前,他头上就有无数的光环,有什么先进、标兵又是什么的。
文强究竟是因为涉黑落马的,还是由于政治斗争当中成了替罪羊而落马的?这个问题讨论起来,我想就超出了文强本人。在全国曝光的涉黑大案最集中、最频繁的就应该属于辽宁省了。大家都知道比较著名的就有慕马案、杨斌案、仰融案、刘涌改判的案子还有蚁力神案。可见所谓的“黑”并不仅仅在重庆而是遍布全国,就包括这次在重庆发动打黑的薄熙来长期任职的辽宁省。但是刚才所举的辽宁省这么多大案子,没有一起是被搞成政治运动形式的,基本上都是就案子办案子。
我想补充一点,这些案子多半和薄熙来是有关系的。有的就是薄熙来自己的政绩工程。按照曾经被薄熙来关到监狱里的记者姜维平的说法,慕马案本身就是薄熙来自己的政绩工程。除了他政绩工程之外,他自己卷入的,可以说跟他有关的涉黑案,如蚁力神案。大家知道,蚁力神的董事长和薄熙来私人关系就非常好。所以有人说后来的辽宁省省长处理了蚁力神案,实际上是帮薄熙来解脱出来了。作为薄熙来,辽宁省也不缺少和他有关的大案子。可是这些案子并没有像重庆的案子那样,也没有像文强的案子那样,作为一种政治运动来办理的。也就是说在各个地方上,像这一类的涉黑案并不少见。
我们谈到文强是公安系统的。在公安系统内部,涉黑也不仅仅是在重庆市,就仅仅说由于保护黑社会而落马的,之前就有江西省公安厅的副厅长许晓刚,他在2007年1月份被公诉。当时被称为是全国公安系统保护黑社会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这个许晓刚在江西省公安系统刑事侦查里面他是属于领军人物。也就是说他的地位,他的所谓打黑的能力,也是类似于文强和现在在重庆打黑的王立军的。他们在没有挖出来之前,都是属于公安系统里面的精英人物。
在最高层就是公安部的话,我们看到也有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涉及贪腐案。另外就是2月4日在北京开始审理的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的案子。于兵涉及到的这个案子,就是收受包括瑞星杀毒软件公司在内的4笔贿赂,制造了一起冤案。他把瑞星公司的对手东方微点公司的副总经理关押,并且把微点公司所开发的新型的杀毒软件给封杀掉了。
东方微点公司不是一般的公司,正因为它不是一般的公司,所以它才有机会把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的处长于兵制造的冤案给翻过来。据传说东方微点公司的背景是军方,所以军方把这件事情直接闹到中央最高层。才导致于兵被抓,而且这个案子被翻过来了。这还是有军方背景的高技术软件公司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被北京市公安局一个处长来制造如此冤案。可想而知,普通的百姓会遭到什么样的命运。也就是说公安的职务犯罪是没有任何拘束的,而且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他的,除非他在违法的过程当中,碰到了背景比他更硬的对手。
从公安再扩展到整个司法系统,我们今天谈的是已经落马的、被揭露出来的,在2009年有17名被查处的省部级高官,除了黄松有以外,还有4名高官有公检法的背景。就是我刚才讲的郑少东,他是公安部的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另外就是原广东省省委副书记陈绍基,他长期担任的是广东省委副书记和广东省的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就是专门管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整个司法系统的党的机构。所以人们把他称为广东省的“政法王”,就是政法系统的王。他离开政法委和广东省委副书记的位置以后,这个位置就由王华元接管。
王华元后来也倒台了。当时倒台的时候是在浙江省的党委常委。这也是属于政法系统的。他因为当时是广东省政法委书记。还有一个就是山东省的政协主席孙淑义,他也是长期担任山东省的政法委书记。政法委是中共党管政法的机构。
从上述的这些背景来看的话,在省一级的政法委书记本身就成了犯罪分子,他们所主管的司法系统成为犯罪系统的话,那就不值得奇怪了。司法机构是归政法委管的,所以司法机构的违法行为肯定不会被政法委来处理。而政法委又是归同级的党委管的,党委当然就不可能去管政法委的违法乱纪行为。也就是说在同一级别,司法系统的犯罪,是没有人能够管的。那么在没有人能够管的情况下,他怎么可能不犯罪?而上级如果没有任何特殊的理由的话,一般来说是不是来管的。
下一个问题我们就来讨论,司法系统包括公安局像文强这样的人,他犯法、违法是监管不严还是个人品德不好,还是一种必然的现象。
如果说这是属于监管不严所造成的话,那么在党内有纪委,在政府内有监察部门,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监管部门,如果说是长期的监管不严,你像文强是任直辖市以后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11年,而他的护黑从目前曝光出来的情况来的话,也有很多年的历史了。也就是长期以来这些部门和所有的监管的法律都是虚设的。
这个虚设就不仅仅是重庆市的纪委或者监察,也不仅仅是中央纪委和监察部门,而是在全国所有的地方,对于所有的权力部门都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在中国大陆任何职务犯罪,就是政府官员和党的官员的职务犯罪,在实际上都没有任何监督可言。谁都可以去犯罪,而没有人管,这是在制度上。
在制度上没有人管,而普通老百姓又管不了,那么只剩下就是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个人,他能不能保持自己的个人操守的问题。问题是中共是无神论的唯物主义者。所谓唯物主义者无神论它不仅是自己无神,它还把其他所有的有神论都打下去。那么所谓的唯物主义者在今天的中国大陆的实际情况,就是极端的拜金主义。
正常社会是靠宗教信仰来维持道德的。而在中国大陆在中共的统治下,除了被共产党收编的宗教团体以外,正常的宗教信仰变成了犯罪。所以即使说在政府官员和党的官员里面,有极个别的他们愿意坚持个人操守的,不愿意去违法乱纪的话,这个制度也不会容忍他。就是说极端的拜金主义一旦成为了一种系统的话,它们就会把不那么拜金的、不那么贪腐的人给挤出去,或者是把他们消灭掉,让大家都一样。
公安系统内的腐败,它是一个专制政权的专政工具的性质,给它赋予了过大的不受限制的、不受监督的权力的一个必然的结果。那么唯一的区别是什么呢?是这种腐败有的被揭出来了,有的没有被揭出来。它的区别不是说公安系统的重要的官员有没有犯罪的问题,而是他们所犯的罪行有没有被曝光的问题。
下面就牵涉到一个问题,就是说什么情况下会被曝光?我们还是以重庆为例。重庆在打黑的过程当中,是曝光了一些司法机构的黑幕。为什么会被曝光?这就是重庆打黑的必要前提。我们在这里不是讨论被打黑的那些公安系统的官员是不是涉黑了。这一点我相信即使有冤枉,可能也只是有夸大或者是有个别的特例。绝大部分的指控都是有原因的而且都是有根据的,只是在操作过程当中可能有很多违法的行为。为什么在重庆打黑能够引起社会的共鸣和相当多的民众的支持呢?就是因为公安就是黑社会,这是中国大陆社会的共识,没有人对这一点有怀疑。
如果不在重庆打黑,而在中国的任何一个省,任何一个市用同样的方法能不能把一批所谓的黑社会或者是黑社会的黑后台、公安或者司法或者是各级官员都挖出来。结论是肯定的!就是说打黑不在重庆进行,在中国任何一个省或城市,都可以进行,而且一定能做出同样的结果来。就是在薄熙来自己发家的辽宁,一打就是一大串,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不仅辽宁如此,其他地方都这样,上海、北京都是一样。在重庆打黑只是说因为这件事情恰巧发生在重庆。
这么大规模的以政治运动的形式来打黑,也就注定了这种打黑形式不可能是全面的。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什么?因为这个打击的过程,打击的就是中共的统治基础。这个司法系统,整个政法系统,就是中共在全国的统治基础。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不可能在全国开展?是由谁来打?因为既然大家都黑,所以当然也是黑的来打。就像薄熙来,薄熙来难道不黑吗?王立军难道不黑吗?我们刚才讲的郑少东、文强、江西的许晓刚,他们在没有曝光之前,和王立军是一样的,都是同一类的所谓公安的铁腕英雄。所以如果说若干年以后,王立军被打黑,我想大家也不用奇怪的。
这么一来,重庆的打黑,它和全国做比较的话,它最独特的地方并不是重庆的黑社会特别黑;也不是重庆的公安做了黑社会的保护伞。它唯一和全国不同的,是有一个薄熙来要利用打黑为自己入主中央来捞取政治资本,这是唯一重庆和全国不一样的地方。
这里它有几个薄熙来自己的个人的条件:第一他是太子党。重庆的打黑他也知道,就是中共搞运动,它都要有一个出师有名,没有出师有名的也要编出一个名来。所以在重庆的打黑当中,就用了唱红这件事情。而唱红相对来说,就是指的是歌颂第一代跟着毛泽东打江山的那些人的红,来证明他所做的这件事情在政治上是正确的,是继承了中共革命的这个传统。而相比较而言,团派就比较难用唱红,就是把中共第一代打江山的这个资本用作自己的政治资本,太子党是比较容易做这件事情的。
第二个条件是在同时代的人当中,在政治斗争当中他不处在最有利的地位。相比较而言,薄熙来在政治斗争当中,他所处的地位就比不上他同时代的李克强和习近平。当然李克强和习近平比他年龄稍微要小一点,但是基本上属于同一个时代的。这两个人已经进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了,而他还仅仅只是政治局委员,在这种情况下他有必要来进行政治冒险,来制造重大的轰动事件,来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和声望。如果说他已经在政治局常委的两个人中间之一了,那么他就没有必要来进行这样的政治冒险。
再一个个人条件就是他必须要有个人的政治野心,那么在这点上可以看出来,薄熙来的政治野心至少在表面上表现得要比其他同时代的一些人要强得多,要大得多。另外就是习惯于使用政治手腕,这个薄熙来本人是具备条件的。当年江泽民到大连去视察的时候,他在大连安排在江泽民车队经过的路上竖起江泽民的像,这是在中共文革结束以后个人崇拜第一起政治事件,也就说明薄熙来这个人是习惯于玩政治手腕的。
他的大环境是除了具备个人条件和个人的需要之外,他还有一个大的环境,两个大环境。我认为,第一是中共的意识形态和党文化,在中共的政治生活当中仍然是属于政治正确的。有人说中共变了,在重庆的唱红就是中共没有变的一个最好的实例。
今年1月份,薄熙来到合川去调研,要求在全市学校挂刘文学的照片,讲刘文学的故事,让儿童学习刘文学的精神。刘文学是什么人?是中共竖的典型当中即使在表面上看也是最荒唐的典型之一了。他有几个特征,他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在大跃进的时候饿死人,饿得没有办法了出去偷两个辣椒,就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结果还死了两个人,死了一个老地主,死了一个刘文学。这个我们还只是讲表面上被中共公布的故事,还不一定就是真正发生的。据说真正发生的故事是刘文学自己也是出去偷辣椒的,结果发现老地主偷的辣椒比他多,所以他生气了,和他打起来了,最后被掐死的。当然我认为可能性最大的,还根本就是发现了刘文学是死的,然后就把村子的老地主抓起来,屈打成招,然后咬定他杀死了刘文学。说不定是另外一个贫下中农去偷了辣椒,然后把刘文学给杀了的,这也可能的。
第二是所谓集体财产,就是小到只要是集体财产,两个辣椒都比人的生命重要,到今天还在鼓吹这种事情。难道它真的是在鼓吹要保护集体财产吗?今天在中国,包括在重庆,有多少村民为了保护集体所有的土地去冒死抗争,去拒绝被拆迁,去要回集体的土地,这不是要比刘文学保护两个辣椒要英勇得多吗?为什么没有人去支持、鼓励和赞扬他们的行为呢?显然从表面上看是保护集体财产,事实上仍然是去鼓吹一种没有任何意义的,消耗生命的一种方式,只是为了一个政治正确。
第三点就是这个案子里面,他唯一能拿出来的是阶级斗争,就是斗地主这一点。而地主阶级被镇压恰恰是中共夺取政权以后,对人类犯下的最严重罪行之一。除了对人的生命的不尊重,杀死了几百万地主以外,它对中国社会结构的破坏,导致了中国今天广大农村基本的社会结构已经不存在了,这种后果怎么说都不过分,因为它实际上摧毁的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村基本的社会结构,这是第一个大环境。
在重庆打黑必须具备的大环境就是中共的意识形态,这才能够使薄熙来的唱红有了理论基础,要在其他的国家这种唱红,除了被人当疯子以外,不可能有第二种结果。
第二个大环境,就是官场的全面黑社会化和腐败。在中国当今可以说是无官不贪,这个实际上是江泽民时代就开始了的治国方针,就是放手腐败和有选择的反腐败,用有选择的反腐败的方式来控制官僚阶层。所以导致了绝大部分的反腐败和打黑都是政治斗争的结果,同时也导致了任何一个人如果想用反腐败来为自己竖碑立传,来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的话,那么他不管在重庆,还是在上海,还是在北京,还是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它都有足够的弹药,让它来做这件事情。就是因为它可以在任何城市、任何地点都找到大批的腐败,和大批为腐败做保护伞的官僚阶层,这就是重庆打黑的另外一个大环境基础。
就在重庆针对所谓司法腐败的打黑期间,有两名北京的律师李春富和张凯到重庆去,就法轮功学员江锡清在劳教所被殴打致死这个案子,去会见他们的当事人。期间被重庆江津公安殴打,这是一起非常重大的执法机关违法案件,而且就发生在针对司法腐败的打黑期间。这个案件不仅没有得到处理,案件的嫌犯还越来越嚣张。也就充分说明了重庆的打黑,它没有也不可能触及到黑的根本,也不可能触及到全国官场黑社会的根本,甚至连皮毛都触及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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