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最高法原副院长终审被判无期

【新唐人2010年3月18日讯】星期三(3月17日),中共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被河北省高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这一裁决是黄松有被控贪污受贿案的终审判决。

黄松有被控在2005至2008年为广东省五名律师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钱款贿赂超过390万元。另外他还被控在1997年担任广东湛江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伙同他人骗取单位公款308万元,其个人分得120万元。

黄松有是中共建政60年以来司法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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