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5月16日讯】人民网5月15日以《武和平:犯罪份子胆敢侵害师生可以依法击毙》为题,报导了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的问题。
武和平说:“如果犯罪份子胆敢再采取这种手段,我们将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枪支的规定,坚决执法,毫不客气。”
2010年5月11日,广西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一杨姓男子刀杀同村两妇一童后,再伤一幼儿,最后遭村民乱棍打死。村民把凶手的尸体绑在一根木头上,扛到1公里外的地方焚烧掉。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在面对歹徒杀人放火、奸淫妇女、屠戮孩童的时候,任何一个有正义良知和勇气的人都会挺身而出,制止歹人行恶的,在面对失去理智穷凶极恶的歹徒,制止其行恶时如果造成歹徒的受伤或死亡,那也是其罪有应得和理所当然。那么对于作为以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工作的警察来说,制止歹人行恶甚至必要时击毙歹徒,更是其职责和份内之事。
公安部的发言人武和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有些慷慨激昂的强调说对犯罪份子“坚决执法,毫不客气”,似乎在告诉大家,一直以来,强大的公安武警对犯罪份子,还是比较客气和克制的,没有完全坚决执法,现在要动真的了。
其实武和平在这一点上说的倒还是道出了实情,公安武警要真是做到了对真正的犯罪份子“坚决执法,毫不客气”的话,那他武和平也不会在这里因为频发的凶杀案发言了。不过人们似乎也不必太在意武和平说的,这些官场的空话套话和废话,他如果不说这些话,也就不是公安部的发言人了。
但是他说的另外一句话,却有些令人担忧,那就是“我们将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枪支的规定”,这句话杀气腾腾,令人感到危险扑面而来。
如果人们还没有把记忆完全抹去的话,在那二十多年前的某某风波中的某夜晚,我们的人民军队就是这样按照规定使用枪械的,只是枪口对准的是民众和学生;在近些年全国各地不断所发生的群体事件中,比如广东汕尾、贵州瓮安、四川汉源、西藏、新疆等,我们的公安、武警、和人民子弟兵也都是按照这样的规定使用枪械的,只是射杀的也是民众。还有类似于年初贵州省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因琐事用手枪射杀两位村民的事件,也屡屡发生,开枪者都声称是在“执法”,击毙的是歹徒。
鉴于历史的教训和血腥的事实,鉴于政府公权的滥用、对媒体的垄断操控和对新闻真相的封锁,鉴于政府中某些掌握了权力枪弹的人的冷血残暴和邪恶,人们有理由相信:政府的暴力机器进行的这些所谓“坚决执法,依法击毙”,可能比那些残杀孩子的凶手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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