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0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9日电)有毒品前科的男子陈祈名,去年12月间,在不到一个月内,连续以玩具枪,犯下8起强盗、恐吓取财案件。台北地方法院依他犯下多罪,合并判刑16年。全案可上诉。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30岁的陈祈名因缺钱花用,去年12月底到今年1月中,持玩具手枪,先后在台北市金石堂书局、欧格名品皮件店、东鑫旅馆、小雅旅馆、林臣英服饰店、微风商旅等地,犯下8件强盗、恐吓取财案,共计得手新台币4万多元。
法院审酌被告不到1个月内,犯下3次强盗罪、4 次恐吓取财罪、1次抢夺罪,尽管得手财物不多,但被告多恐吓女性,或从体型、力气弱势者下手犯案,认为他恶性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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