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等被判无罪 望法律保护店东

【新唐人2010年10月30日讯】历时1年半,陈旺捉贼反而成了被告的案子,今天终于是以皆大欢喜而结局。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宣读,法官最后宣判陈旺和另外两名被告的所有控罪全部撤销。

带着舒展的笑容,陈旺最后一次走出法庭。“我感觉非常非常好。”他感谢所有支持他的人,还给了其他店东一些建议。“更加小心地处理小偷,尽早报警,增加一些人手。”

法官相信,2009年5月23号,小偷本尼特被陈旺发现时,正企图继续作案,因此陈旺捉贼有合理的理由。尽管法官认为陈旺等人捆绑小偷并将他关在面包车里的做法不妥,但认为检控方控告陈旺等绑架和强行禁锢证据不足。同时考虑到案件的大背景是警方处理盗窃案的速度不能有效地保护店东,陈旺等3人最终被宣布无罪。

陈旺代理律师林彼得:“案子结束我很轻松,对结果感到欣慰。”

而检控官表示尊重法庭的裁决,但没有回答是否提起上诉。

当天有上百人列席旁听,在法官宣布陈旺无罪后,法庭内响起了掌声。

陈旺的案子最终是以欢喜收场了。不过唐人街上的偷盗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就在判决的前一天,陈旺的金牛城超市就3次遭遇小偷。那么怎么样解决这个令所有店东都感到头疼的问题呢?大家说还需要继续努力。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奚治瑾:“我希望所有每个阶层的政府都留心去想这个问题,然后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提起个人议案要求修改刑法494条公民拘捕权的国会议员说将继续推动法案。

唐人街选区国会议员邹至蕙:“我会继续推动签名请愿。下个礼拜一、礼拜二,我会在国会争取所有党派支持。”

受害人权益行动委员会陈鸿基:“重复犯案的人要处理要判得严重一点。还有最重要以后警察怎么处理这样的案件。”

陈旺相信自己被判无罪是对小偷的警告,但也希望修改相关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这样的小生意人。

新唐人记者秋旻多伦多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