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倪国炎金门30日电)金门县议员李丽貌因涉嫌贿选,一审被判当选无效,不服提起上诉。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今天宣判上诉驳回,李丽貌当选无效定谳。
李丽貌参加去年12月5日举行投票的金门县议员选举,以最高票当选,但被金门地检署以涉嫌贿选提起当选无效之诉,并在今年7月30日由金门地方法院判决当选无效,李丽貌不服提起上诉。
金门高分院上午宣判,李丽貌的上诉驳回,全案不得上诉,也就是李丽貌当选无效定谳。
金门高分院指出,经过审理,上诉人李丽貌与关系人有共同贿选之意思联络,原审金门地院为李丽貌败诉之判决,并无不合,上诉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李丽貌因贿选案,除了县议员当选无效外,另涉及刑事部分,金门地方法院于11月18日判处有期徒刑3 年4月,褫夺公权5年,李丽貌已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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