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憬屏曼谷9 日专电)泰国宪法法庭今天以4比3票数,决定撤销执政党民主党(Democrat Party)的解散案,原因是反对党“提出诉讼过程不合法”。
反对党为泰党(Puea Thai Party)的议员先向选举委员会提出解散民主党案,选委会再提到总检察署。
总检察署(the Office of the Attorney General)再向宪法法庭提出建议解散民主党,认为民主党2005年收受水泥公司2.58亿泰铢政治献金,违反政党法。
根据正常程序,选委会接获申诉后要成立1个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必须提交给政党登记处,再由政党登记处提出建议,交选委会批准。
但宪法判决指出,选委会没有成立专门委员会反而直接决定把案件提给总检察署,最后到了宪法法庭,程序不正确也不合法,因此决定撤销解散民主党案。
民主党再次逃过解散危机,泰国政局暂时获得稳定,但反政府红衫军对当局的不满恐怕不会就此减轻,明天将举办集会活动,要求当局释放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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