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18”一成员被判终身监禁

【新唐人2011年3月5日讯】“多伦多18”恐怖组织的最后一名被告阿卜达哈利姆(Shareef Abdelhaleem)因参与本土恐怖活动周五被判终身监禁,10年不准假释。

因参与在安省多处进行炸弹袭击,35岁的阿卜达哈利姆Shareef Abdelhaleem,去年2月被陪审团裁定参与恐怖组织,和意图引爆炸弹罪名成立。

他一直声称自己是遭人陷害,报复他曾经为警方做线人,又指自己混入该恐怖组织,目的是希望把伤害减到最低,被法官斥责供词散漫和荒谬。法官认为阿卜达哈利姆对自己所犯罪行并无悔意。

2006年,阿卜达哈利姆与其他17名多伦多地区男子,在加情局多伦多办公室、多伦多股票交易所、安省一个军事基地等处设置炸药被捕。

在18名被捕人士中,有7个人其后获撤销控罪,其余的有7人选择认罪,另外4人就经审讯后被定罪,主谋阿马拉Zakaria Amara,早前也被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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